第五节 自由贸易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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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自由贸易
十九世纪以前英国之保护政策
英国自十四世纪以来即有高率关税航海条例及种种法律以保护本国之工商农航各业。
对于外国输入制造品及农业品征以高税;对于国内之商业予以种种补助费。
凡英国人输入英国领地之物产非由英国船只运输不可。
制造家要求废止谷律
斯密亚丹辈均以此种保护政策为有害于商业及工业。
然开英国自由贸易之端者,实始于十九世纪中叶制造家之要求。
盖百谷之进口税太重,工人之食品太贵也。
若辈以为俄罗斯、美国诸国之农产如大、小麦之类果能自由输入英国者,则英国之制造品如毛织品、铁器之类必能畅销于外国。
英国壤地偏小,实业之盛又无伦匹,故农工两业均无保护之必要。
因此国内制造家多攻击保护农产之《谷律》(
TheCornLaws
)。
自一八一五年后欧洲大陆战事终了,英国农民骤受价格低落之影响几有破家荡产之虞,故农产之进口税较昔加重。
反对谷律同志会
国内制造家因谋《谷律》之废止及自由贸易主义之宣传乃于一八三八年组织反对谷律同志会(Anti-CornLawLeague)。
为领袖者有哥布登(RicnardCobden)及布来脱诸人。
十年之间精神不懈。
一年间开会印刷之费竟达二百余万元之巨,其有功于国民教育史所罕见。
若辈所攻击者以《谷律》为目标,盖唯此方可激起民众之感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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