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商业化与世俗化(第7页)
6.城市夜生活的出现及生活的娱乐性
按照传统的观念,认为人家“夜饮晏起”
,乃是奸盗所由起的原因。
所以,传统的家教,总是教导自己的子弟,早睡早起。
可见,由农业社会所决定的生活方式,其典型的代表就是农民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的生活方式,所谓的夜生活根本无从谈起。
值得注意的是,在晚明,不仅是在城市中已经有了夜生活,而且这种夜生活已经影响到了江南的一般市镇。
如浙江桐乡县的青镇,其俗崇尚奢侈,“夜必饮酒”
。
晚上聚饮之俗的形成,说明夜生活已经开始向一些比较发达的市镇渗透。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最流行一句俗语,就是“玩耍无益”
。
其实,一个人在少小之时,玩耍尽得乐趣,却只是不知是一种乐趣而已。
一等长大,或是求名,或是觅利,将一个身子弄得忙忙碌碌,再也无从去偷得一时一刻之闲。
直到功成名遂,那时却已是须鬓皤然,即使想要玩耍,也没了兴致。
还有一些不得成遂功业的,早就一命先亡了,这实在是白白忙了一生。
正是有鉴于此,明朝人才认为,善于逢场作戏,也是一句“至语”
。
只要是识得悲乐相为倚伏的道理,并非乐不思蜀或者流而忘返,大可逢场作戏,甚至及时玩耍或行乐。
于是,娱乐已成了当时的时尚。
当时有一客人问黄省曾:“今之天下,奚其尚?”
黄省曾答:“富贵淫乐焉尔。”
黄氏进而认为,从市场就可以看出晚明生活的时尚所在。
他又记道:“今之市也,玩宝盈箧,珠翠盈囊,绣绮盈轴,色艳盈室,丝竹盈架,珍错盈列,皆富贵淫乐之具也,所以趋天下之尚者也。”
即使是在北方的一些边地,也是广修娱乐场所,以适应人们追求娱乐的需要。
像杭州西湖、苏州虎丘、南京秦淮、扬州二十四桥或者一些天下大码头,遍布茶舍、酒馆、妓院这些娱乐场所,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至于像蓟镇之“赛西湖”
、宣府之“饮酒楼”
的崛起,
无疑就是生活趋于娱乐化的最好例证。
7.商人社团及其特点
商业的繁荣以及由此而来的商人势力的增大,必然导致商人社团的出现。
明代商人为了应付朝廷的税收及其相关事务,上自绮、缎、布帛,下至鱼、肉、果、菜,每行大多有自己的行业组织。
无论是额定必须缴纳的官税,还是在场、务现纳之税,商人均通过自己推举的“总办”
一二人负责其事。
因此,其惯行之例是地方官向行总要税,而行总再向各行摊派。
商业行会组织的功能就在于此。
明代中期以后,商人社团已经跳出了原先简单的行会特色,进而成为商人保护自己利益的自觉性的团体。
如委吾山的商人在上河经商的商人,已达20家,虽是同行,且又同乡,但一直是处于一种相对涣散的状态,无法形成互相帮助的团体力量。
于是,在周柱峰、殷三洲两人的倡导下,他们通过“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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