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商业化与世俗化(第5页)
若将其作一更加准确一点的解释,玩者,就是“喜而弄之之谓”
。
与这种心态相适应,在晚明广受读书人和一般民众欢迎的《千百年眼》、《史取》,以及钟惺的《史怀》、屠隆的《鸿苞》、陈继儒的《古文品外录》、李贽的《藏书》,写作乃至出版的目的,无不是为了“供人之玩”
。
显然,一至晚明,即使是经、史一类的专门著作,也多带有娱乐化的倾向。
商业化向图书出版领域的渗透,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载籍之滥。
明人何良俊说:“今小说杂家,无处不刻。”
吕坤也由衷感叹,“古今载籍,莫滥于今”
。
而这种图书泛滥的表现,就是书籍种类的增多,除了有益于社会与道德秩序的书籍之外,出现了很多商业性的甚或迎合人们消闲生活的书籍。
吕坤将晚明出版的书籍归为下面九类:一是“全书”
,如《十三经注疏》、二十一史;二是“要书”
,如《四书集注》、《五经集注》、《通鉴》;三是“经世之书”
,此类书当时务,中机宜,用之可以物阜民安、功成事济;四是“赘书”
,言虽近理,但掇拾陈言,不足以羽翼经史;五是“益人之书”
,如医、技、农、卜一类之书,可以养生防患,劝善惩恶;六是“无用之书”
,此类书无关于天下国家,无益于身心性命,语不根心,言皆应世,而且还会妨碍当世之务;七是“病道之书”
,如佛、老、庄、列一类之书;八是“杂道之书”
,如迂儒腐说,贤智偏言;九是“败俗之书”
,如淫邪幻诞,机械夸张之类的书。
毫无疑问,为了适应商业化的需要,“无用之书”
、“败俗之书”
的出版却是日渐增长、日新月异。
吕坤所说的“败俗”
之书,其实就是指小说、戏文两类。
然自明代中期以后,坊间所刻或所卖,尽是小说、戏文,而且书商藉此“射利”
。
这些小说、戏文经过商业化的鼓噪之后,已经完全深入民间大众百姓之中。
在明代,南方民间百姓聚在一起,就喜谈“汉小王”
(按:指光武帝刘秀)、“蔡伯嗜”
(按:指蔡邕)、“杨六使”
(按:指杨文广);而北方的民间百姓聚在一起,就谈论“继母大贤”
一类的事情。
无论是农民,还是工匠、商人,全都将小说、戏文抄写、绘画,家家收藏此类书籍。
尤其是那些痴呆妇女,更是酷爱这些戏文、小说,以致有人将小说、戏文称之为《女通鉴》。
士大夫对这些大众化、商业化的作品也是喜爱有加,不以为非,认为有“警世”
的意义,
从中推波助澜。
5.商业对社会交际的冲击
商业化及其相关的财富对当时风俗的影响,明末的一部小说《鼓掌绝尘》曾有过一段深刻的揭示:“看来如今的风俗,只重衣衫不重人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