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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官场与民间礼仪(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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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帖,分宾抗礼。

惟附郭县则用揭,必须庭参,一跪一揖。

凡乡绅,如国子监祭酒致仕回家,无论南雍、北雍,凡贡、监生往谒,必须穿公服,用名揭,乡绅北面坐,客西面坐,不论年齿。

如提学院道官回籍候补或内升给假回里,无论各直省官员,相见之礼与上同。

明代社交礼仪,大体以嘉靖中叶为界,前后迥然不同。

嘉靖中叶以前,循礼蹈法;以后,礼法荡然,一如史籍所言:

嘉靖中年以前,犹循礼法,见尊长,多执年幼礼。

近来荡然,或与先辈杭衡,甚至有遇尊长乘骑不下者。

生员社交之礼,亦当作如是观。

嘉靖中叶以后,同庠生员之间已尊卑不分,而是互相编取绰号。

与上官相见,无论是附郭抑或外县,俱用名揭、长揖,不再行跪礼。

坐则诸生俱面向西,而令长独坐,面南向西,略存师生之意而已。

学校教官与生员之间,其名分犹如官民、师生。

在嘉靖三十年(1551)以前,教官可以对学生行“朴作教刑”

其后,顿失尊卑之礼,教官对待生员,已不再呼名呼字,而是称兄称号,“延诸生上坐者有之,诸生虽不坐,博士实有此虚套”

就称谓而言,初时士称庠师为“先生”

,或“老先生”

,自称“学生”

其后,则变为士称庠师为“老师”

,而自称“门生”

生员一登进士,通刺于旧庠师,不再用“门生”

刺,而是改用“侍教生”

对生员来说,知县为提调官。

在嘉靖中叶以前,提调官与诸生之间,体统悬绝。

每当考试,提调官对生员可以“鞭朴”

,而生员对知县惟口称“老大人”

而已。

其后,不再以“老大人”

为尊,而是以称“老师”

为尊。

一些富家宦族子弟,大多馈赠厚币,拜入知县之门,以“门生”

自居。

不仅如此,每当提调上任,诸生可以通贺仪,甚至具花币祝贺。

至万历二十年(1592)后,更是提调官称生员之号,而诸生也安然受之,不以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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