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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官场与民间礼仪(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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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先生”

为长者通称,而晚明竟有提调官称生员为“先生”

者。

长者称其弟子为“先生”

,生员社交礼仪的变化,至此已发展到极至。

综上所述,晚明生员社交正走向两个极端:一方面正如前述,生员抛弃礼法,傲气日生,以致师媚其生徒,守令轻易与生员结交;另一方面,则是生员自贬士气,舍礼以媚人,士媚其守令,甚至媚其胥吏。

六民间礼仪生活

在北京,每当春节,流行拜年之习。

正月初一早晨,街上随时可见作揖、对拜、叩头之人。

这是明代北方民间的节日礼仪。

葡萄牙人克路士曾在16世纪到过中国南部的福建、广东一带,对中国南方民间的社交礼仪有记载,引述如下:

中国人是很讲礼节的百姓。

一般的礼节是,左手握紧,包在右手里,在胸前不断上下移动,表示他们彼此都包容在心里。

随着手的移动,他们互致问候的话,而普通互致的词句是:“食饭未哂?”

犹言吃过饭没有,因为他们认为现世的一切好处都取决于吃饭。

有教养而又有些日子没见面的人,他们之间特殊的礼节是手臂弯曲,手指互相扣紧,他们弯腰说些很殷殷的话,各自极力伸手要对方起来,越是显贵,行这种礼的时间就越长。

上面的记载至少可以说明下面三点:其一,抱拳拱手之礼,其中含有双方“彼此都包容在心里”

这样一层意思,尽管不见于明代的史料记载,但显然是作者得之于当时向民间的询问,还是有事实依据的。

其二,在民间,见面时拱手作揖与弯腰而拜,在礼节上是有差别的。

其三,中国人见面就问吃过饭没有,这种习俗在明代就已经存在,正所谓源远流长。

明初官方所定民间交际礼仪,具有下面两个特征:一是长幼之别。

凡是平日里相见揖拜之礼,必须是“幼者先施”

,也就是幼者先向长辈行礼。

而在岁时的宴会之时,凡是座次的排列,也是长者居上。

二是贫富乃至贵贱之别。

凡是佃户遇到田主,就不论齿序,也就是年龄的大小,而是一概用“少事长”

之礼。

只有双方是亲属,才不拘泥于主、佃之礼,而仅仅行亲属之礼。

在明代,贺节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民间礼仪习俗。

明人陈铎有一首《嘲人贺节》之曲,其中就有关于贺节习俗的反映:

满街泥泞马难骑,草履钉鞋拜这的?这家灌得醺醺醉,那家里依旧吃,不思量还有明日。

这一个搀回去,那一个扒不起,不知道有甚便宜》?

这是讽刺民间贺节习俗中的部分陋习。

贺节需要送上节礼,一旦送上节礼,就不得不开怀畅饮,喝得醉醺醺,以便能占些便宜。

即使在东家喝了,到了西家,还是照喝不误。

明太祖制定了官场礼仪之后,一整套的民间交际礼仪也相继确立。

如果说官场礼仪是以官品的高低以定上下,那么民间礼仪则以长幼或身份的高下定尊卑。

洪武四年(1371),定民间的拜礼。

凡是子孙侄甥婿见尊长,学生见老师,奴仆见主人,须行顿首四拜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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