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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间的烧香与香会(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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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心字香,其方乃至其制作之法,均由海外传入,以花酿香,作“心”

字之形,再用于焚烧。

三烧香仪式及活动

进香是中国民间极其庄重的宗教活动。

一般平民百姓,由于生活的艰辛,疾病的编身,往往会在神佛面前许下大愿,一且解难除厄,人保平安,就要去神佛面前还愿。

究其原因,烧香活动在明代民间尤其是妇女层中的广泛存在,正如明朝人张岱所说,是因为在民间社会中,“佛法”

往往大子“王法”

(一)官方的进香与行香

明初洪武年间,在官方的大祀礼仪中,采用古人祭用香、烛,以达道阴阳,上接神明,罢去“上香之礼”

明太祖出于严肃宫闱的考虑,在《祖训》中明确规定,宫中之人不许去寺观烧香、降香、禳告,违者领送之人全都处死。

至英宗天顺年间,因英宗偶有足疾,当时就有一些大臣去外面的寺观行香,替英宗祈祷。

一至宪宗时,番僧进入宫内诵经,又宫中后妃通过左右之人,向外面的寺观布施银物。

当时因皇太后诞日,礼部尚书姚夔就建设斋醮,会同百官“赴坛炷香”

成化元年(1465),每月朔、望,明宪宗都派宦官到白塔寺,“奉香烛灯油”

这是朝廷烧香活动较早的记载。

正德十四年(1519)三月,明武宗传下旨意,打算到南北直隶、山东、泰安、神州等处“供献祈福”

这是明代皇帝外出进香的惟一记载。

在皇帝的倡导之下,于是北京民间的烧香活动就更趋兴盛,“鸣锣张旗,百数成群”

嘉靖时,明世宗经常举行各种斋醮。

嘉靖二十一年(1542)四月,举行安神大典。

明世宗下诏,要求从十日起,一直到二十日止,停刑止屠,百官穿吉服办事,大臣还要准备斋戒。

此外,又派官员到京城各宫、观、庙行香。

京城内外寺庙,照例设有烧香太监十多人。

在东、西舍饭寺,也各有太监数十员

尽管这些太监都是年老有病之人,朝廷只供给他们柴米、冬衣、靴料,让他们在寺庙中度过残生,但从其专司烧香一职来看,明代朝廷在一些自己的香火院中行烧香之事,在晚明显然已成一种惯例。

(二)民间烧香

明朝人的许多烧香活动,与庙会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

关于明代庙会兴起及其蔚成一种风气的时间,明代的地方志所说不一,或认为始于成化末年,

但大多认为始于正德以后。

而明代民间的烧香活动,其起源时间如何确定,则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明初的法律,对民间的烧香活动给以严密的限制。

这当然是明太祖有鉴于元末民间宗教在崛起过程中,与民间一般的烧香活动大有干系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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