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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 当上了教育总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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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教育部的各位同仁工作都特别紧张,有人说,“其工作气氛颇似书局之编译所,而绝少官衙习气”

当时,部内除总长和次长外,统称筹备员,无官职和等级之分。

每人每月薪俸,均为几十元,次长和总长也不例外,酷似黎元洪领导下的首义之后的湖北军政府。

中国古代至晚清,中式的传统教育主要发展出了以下几种形式:

(一)府学和县学。

它们是为开科取士而设立的,是地方性的官学,属于教育、研究和行政的统一体,对于一个地方的教育发展起着指导作用。

府学与县学由官府任命教授人员,教学内容专攻儒学。

学生主要由学校供给膳食。

(二)书院。

它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始于唐末五代,至宋代有较大的发展。

它的教育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组织管理都有许多不同于府、县学的特点。

学习方法以个人钻研为主,学习内容以经学为主,兼学古文、制艺,发展至后期,又兼学历史、舆地、说文、算术、金石。

书院经费大都由创建者捐助,少数官办。

书院与地方官学相比,规章制度、课程设置较周详,注重精研古学,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田供给。

书院掌教人选,大都是素孚众望的学者。

(三)社学和义学。

它是元代发展起来的封建社会初等教育单位。

至正九年(1349),达鲁花赤八不沙建立社学一百三十余所。

元代社学基本上为官办,明洪武八年(1375)诏府、州、县每五十家立社学一所。

(四)私塾和家塾。

它们是历史悠久、设置普遍的初等教育单位,它在中国至1949年后才消亡。

陈登原《国史旧闻》卷四十八举自晋至两宋的事例说明:“其一,弟子从师,是为私塾;其二,师从弟子,此则当为家塾。”

私塾大抵有四种类型:一是以官款或地方公款设立,收教贫寒子弟;二是由义庄或宗祠设立,专教一姓子弟;三是有一家或数家设塾,延师教其子弟;四是塾师自行设馆,招收附近学生。

它的教学内容从识字开始,主要教材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幼学琼林》《千家诗》,以及《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目的是学习八股文,为科举考试做准备。

虽然中国的传统学校有如上的种种形式,但总的来说,中国传统的教育向来是以私人教育为主流的。

自孔子开创此传统,因此他被尊称为“至圣先师”

,中国的教育,主要都靠民间私人教育。

县学、府学、太学,有时兴盛,有时衰微,而且名额有限,所以大部分文人不是官学培养的。

总体来讲,古代社会物质尚不丰裕的情况下,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得到受教育机会的只是极少数人,教育是一种稀缺资源,这远远无法适应近现代的世界潮流。

西风东渐,给东方故国吹来了阵阵新风。

清朝光绪末年,一份名为《强迫教育章程》的清政府官方文件出炉,这份由清朝学部颁布的文件简陋得只有10个条款,却从某种意义上说开了近代义务教育的先声。

旧时的所谓“强迫教育”

,其实类似于今天所说的“全民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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