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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 当上了教育总长(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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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教育章程》规定,全国各地官府必须广设劝学所,各个省城须设蒙学100处,各府州县设40处;孩子满了7岁必须入学,否则“罪及父母”

;朝廷每过两年考核,地方官如果敷衍塞责,查实后予以处罚;如有地方绅士捐资助学,也会给予奖励。

朝廷的诏令一出,相关的清朝地方官员忙作一团。

“强迫教育”

压根儿就是个新事物,大家以前从来没听说过,官府也没好好跟老百姓解释,只是翻来覆去强调“幼童不入学,将罪及父母”

在广州,警察纷纷出动挨家挨户上门调查统计适龄儿童数目,为“强迫教育”

的实施做准备。

这么一来,硬是把一个好好的“德政”

变成了闹剧。

家有孩子的父母心里全打起了鼓:警察挨家挨户上门,会不会把孩子锁起来,押进学堂去?左邻右舍一商量,大家认为还是把孩子先送进私塾避一避为好。

结果广州城内各处私塾人头攒动,家长们的首要目标就是为孩子挂个名,拿个学籍,以免被警察拘了去。

爹娘忧心如焚,私塾先生趁机提价,倒发了笔小财。

“强迫教育”

本意在于减少文盲、惠及民众,这样一来倒成了不折不扣的扰民之举。

这时的清王朝已日薄西山,这样大规模地办教育,需要的是财力以及高效的组织能力,几乎不可能办下去。

结果,推广“强迫教育”

的措施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

随着清王朝走向覆灭,《强迫教育章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接下来便是甲午海战的失败和大清帝国的衰落,痛定思痛后的“教育救国”

的勃兴。

戊戌变法时期,严复认为首先必须兴办教育,开通民智,然后才能实行君主立宪,救复中华。

到辛亥革命时期,一些刊物更是大声呼吁“教育救国”

:“亡国亡种,人人不必居其罪,惟教育者之罪;强国强种,人人不得居其功,惟教育者之功。

无他,教育者进化之的也”

在“教育救国”

的实践中,蔡元培当然是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

一个新的时代即将开启,国家的教育该如何筹划?所谓教育方针一日不明,全国学界就难有旨归,有关人士不停的呼吁,请总长定夺。

蔡元培没有让大家失望,多年从事教育和出国游学的实践,似乎已经使他成竹在胸。

但是,他还是特别注意倾听各方的意见,特別是这方面的专家和学者。

对于有些人,蔡元培不惜登门造访。

由于善于汇集众人的意见,一个接一个的新政便陆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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