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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曹汝霖之苦衷(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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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使谓此次商议者,系南满与内蒙之交通,与前会议是两事。

该处地壤相接,商业日繁,仅是古老运输工具,不合实用,非敷设铁路不能发展商业,此举与地方大有裨益,并非为日本设想。

我方以蒙人风气未开,恐遭反对为词。

日使笑谓,现在内蒙人民与东省人民无异,他们亦愿意修造铁路,便利交通,决不反对。

磋商结果,只记得先允一路,以后再看情形,路线记不清了。

继议开矿。

日使谓中国向称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若任它藏在地下不事开采,岂不可惜,故应彼此先行调查,再商开采。

此事可由中日合办,使两国同沾利益,且于地方人民亦大有好处。

我方同意先行调查,择优良先办,惟合办方法须照中国矿业条例,中国即以矿产矿权为合办之资本,须派监理。

如有盈余,应合理分配。

日使谓合办公司,是商业性质,中国既是股东,自能同等选出董事、监察人,不必再派监理,利益当然均沾。

遂允以先调查两三处,地名也记不清了。

继议东三省增开商埠问题。

日使谓东三省发展迅速,比前不同,中日商业与时俱进,原开的商埠不足以应付现实,故须添开商埠,仍照贵国自开商埠成例,更可增进双方贸易。

我方答以东三省商埠,前在东三省善后会议时已开设甚多,照目前情形,似无增开之必要。

日使谓中国自开商埠,一切管理警察行政权,仍归中国办理,不过便于各国通商,不但发达中日两国商务,于各国均有利益。

后允斟酌地方实际情形,仍照自开商埠办法,允增开三四处。

日使继提内地杂居问题。

日使谓日本地狭人稠,东省却地广人稀,若使日本移民到东省不受限制,正是互相调剂,各得其益。

陆氏答以东省商埠已多,现又允许增添,都是为解决贵国人居住问题,不单是为经商。

内地风气未开,教育又未普及,风俗习惯,各不相同,现在杂居易生误会。

将来民智日开,教育普及,自然可以开放杂居,现在为时尚早。

且贵国气候温和,东省寒冷,前我在俄国,见俄人只有往南迁居,没有见南方人往北来者,即是此故。

我又补充说,中国山东人往东省者,都是春往冬还,亦是为此。

日使笑对我说,君曾在日本,应知北海道寒冷程度,与东三省不相上下,但我国人往北海道去的亦不在少数。

陆外长则说,目前治外法权尚未收回。

贵国治外法权未收回以前,亦不许外人内地杂居。

彼此辩论几次,我方坚持,不得解决。

日使提议,此案彼此研究再议,前议山东问题,尚无结果,续议山东问题如何?我方同意(我方又修改答案)。

适日使坠马受伤,会议停了三次。

小幡来部告我,公使伤未愈,腿涂石膏,不能下床,但急于会议,拟请陆总长与您枉驾使馆会议。

余告陆总长同意,遂移至日本使馆会议。

日使不能下床,就在床前设桌会议。

日使先说抱歉之意,又说内地杂居,难于解决,我们先议山东开埠及合办矿业问题。

我方同意。

陆氏先说,查山东沿海,都已开为商埠,此次贵方提出各处,近于内地,不通海道,轮船不能进出,不合开埠条件。

讨论后,日使允先撤回,调查后再议。

先议开矿问题,日使谓山东煤矿、铁矿都有,久藏于地,不使开采,殊为可惜,若中日合办开采,彼此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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