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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章 完婚(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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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

他曾在日记中写道:“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

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

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

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

在国外时,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

诗的后半专写江冬秀道:“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

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

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

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

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

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

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

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胡适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

并且设想他们婚后的生活:在杨林桥边盖房,辟园种菜,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不必赵女鼓瑟,秦人击缶的音乐歌吹,也可使他的母亲高兴,延年益寿。

这是胡适关于他们爱情生活的颇具浪漫情调的一曲畅想曲。

于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冬秀,勉励她多读书识字。

另一方面,也找些别的理由,来自我宽解,以为旧婚约“名分”

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

他在《病中得冬秀书》诗中写道: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1914年11月,胡适与法学助教卜葛特讨论“择偶之道”

,卜氏认为找对象应以“智识平等”

作标准。

胡适则认为:“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

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

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

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

江冬秀只要有尺寸的进步,也真使胡适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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