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完婚(第3页)
他接家书,中说“冬秀已不缠足”
,便立即写信鼓励,希望她“在家乡提倡放足,为一乡除此恶习”
。
可惜江氏年已20,足骨早已裹得变了形,放得太晚,已无法改变小脚的模样了。
胡适因此而对旧习俗、旧礼、旧文化猛烈抨击,对“小脚”
尤其深恶痛绝,攻击唯恐不力,大约与江冬秀直接受害的经历也不无关系。
胡适在结婚前,??1917年夏天回国,曾去江村,想见冬秀一面。
结果不但没有见着,反而引起一些笑话来。
《胡适的日记》中说:“……我亲自到江村。
他(她)家请我吃酒。
席散后。
我要求一见冬秀,他(她)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她)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
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
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
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
“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放了下来;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她),便退了出来。
这时候,我若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时便僵了。
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习惯之过……回到家里,人家问我看见了新人没有,我只说,见过了,很好。
我告诉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她)不要错怪冬秀。
但同去的本家叔公知道此事,传说出去。
人家问我,我也只笑不答。
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
果然是旧家庭作梗……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发之时……”
已经是二十世纪的年代了,这位二十八岁的老姑娘还躲入床上放下帐子,羞见订婚已经十三年的留洋生夫婿,这在当时却不能不作为一种趣闻,传播四乡。
幸亏胡适善于体谅人,还因此而写信劝慰冬秀,说自己决不介意,她也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并约定这年寒假回来结婚。
结婚这天,胡家宾客如云,喜气盈门。
胡适是个新人物,要改革旧婚礼,提出了七条:不择日子;不用花轿、凤冠、霞帔之类;不拜堂,以相见礼代之;不拜天地;不拜人,以相见礼代之;不用送房、传袋、撒帐诸项;不行跪拜礼。
另外还有一条“亲友送贺礼一概不收,惟可收贺联耳”
。
其中“不择日子”
应该是指不选所谓“黄道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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