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第3页)
。
值得注意的是那时他给大同主义或世界主义所下的英译名词是sopolitanis或ternationalis(今译国际主义),两者意义本是不同的。
可知胡适在一开始时概念确实不十分肯定,后来才逐步发展确立。
他在晚年口述其自传时,特别注意把他所谓的“世界主义”
与“国际主义”
区分开,以后者来发挥他稍后的“新和平主义”
。
[16]国际主义在意义上当然没有世界主义那么超越,其胸怀更小但却更注重各自之国。
这恰是胡适的世界主义一开始就有的特点,其实也是自然的发展。
要了解胡适的世界大同主义思想,最好是从其发展进程来考察。
1912年10月,胡适在读希腊史时,“忽念及罗马所以衰亡,亦以统一过久,人有天下思想而无国家观念,与吾国十年前同一病也。”
罗马不少先哲“倡世界大同主义,虽其说未可厚非,然其影响所及,乃至见灭于戎狄,可念也”
。
可知此时他尚存晚清人的观念,并不十分欣赏世界主义。
到1913年初,胡适曾就他的“世界观念”
做演说,以为西方古代的世界主义者“不特知有世界而不知有国家,甚至深恶国家之说,其所期望在于为世界之人(acitizenoftheworld),而不认为某国之人。
今人所持之世界主义则大异于是。
今日稍有知识之人,莫不知爱其国”
。
故胡适给他的世界观念下的定义是:“世界主义者,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者也。”
他特别认为丁尼生的诗“彼爱其祖国最挚者,乃真世界公民也”
与他的见解暗合。
这时胡适仍不欣赏西方古代的世界主义,但已有了他的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现代世界主义”
观念。
这个见解胡适后来讲得不算多,实际一直保持。
1917年时他还专门摘录威尔逊的话,威氏说欧战已使美国人不得不变成“世界公民”
(此已与古希腊人之义不同),但并不因此减少其美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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