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第3页)
与“断肠分手”
、“涕泪”
与“风烟”
分别是两组句
中自对,所以这一联诗貌似不对而实为工对。
二是“流水对”
,例如:
“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
(《孤雁》)
“岂谓尽烦回绝马,翻然远救朔方兵”
(《诸将五首》之二)
流水对使诗句呈一气流转之风姿,从而避免了对仗易有的板重之病。
由此可见,杜甫对于律诗的格律不仅是遵循规则,而且有所创造,其“诗
律细”
的程度已超越了格律的要求。
一般说来,诗歌的样式与内容之间并不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
但五七言
律诗在发展的初期却有一个约定俗成的题材范围。
在初、盛唐时期,题材范
围最狭窄的诗体要算是七律,它一开始几乎总是以应制诗的面目出现的。
稍
后,它的题材范围渐渐扩大到文人唱酬、流连光景等,但仍是畛域甚小。
五
律的情况要好一些,但也不外是抒写性灵、描摹景物和咏史怀古等,与古体
诗相比,它的题材范围仍然不够宽广。
在杜甫之前,这基本上已成了一种风
会。
杜甫的早期诗作也显示出他受到这种风会的影响,但他后来却用自己的
创作实践打破了这一藩篱,从而为律诗的题材内容开辟了新的天地。
让我们
以七律为例对此作一些论述。
七律滥筋于梁、陈,定形于初唐。
1初唐及盛唐前期的七律虽然声律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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