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五更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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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五更)拟合同<p>
我觉得要是他能够请教一下陆森老师您,您一定会有办法的,比如您给他写一首新歌什么的,超过《消愁》,或者您写一篇超过《卖火柴的小女孩》的童话啊。”
李英亚道,觉得自己超过自己,是一种光荣和进步,又不是被别人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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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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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陆森此时坐在床上,听了曾经的看他不对眼的周艺人落到了如今这个田地,他心里并没有一点高兴,反而还非常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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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先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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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按照云老先生娱乐公司名下的一位艺人叫周庆给他的号码打了这个电话,第一次没打通,可能是对方有些忙,第二次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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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哪位?”
对方是个中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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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道:“你好,我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原作者,听说你们出版商想谈一下版权出版?现在还有这个意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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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一愣,“你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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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陆森淡然笑道:“呵呵,是我,如假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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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可你不是不卖版权吗?”
中年人奇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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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道:“我可从没说过,您是从我同事或者好盆友那里得到的信息吧?那时候我没有答应你们的条件是有苦衷的,他们跟你说了什么我完全不知情,我现在也已经改变主意了,决定要卖版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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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中年人很兴奋,“哎呦,那可太好了,我们还一直发愁怎么把《卖火柴的小女孩》谈下来呢,但你们单位一直不松口,找到你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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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老师您好,这件事就是我负责的,版权的事你可以跟我谈,你想走版税分成还是想一次性买断简体出版版权?最好您这两部作品的版权都卖给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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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目前只卖《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一本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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