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法官说:&ldo;你也是有她那种权利的。
你要反告,我们也是会受理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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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大声说:&ldo;我当然要反告她!
我当然也要索求赔偿!
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否则这世上没有公理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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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ldo;老同志,别这么说。
不能因为一件小事,就把社会看得太糟了。
你要反告,有旁证吗?&rdo;
教授朝司机一指:&ldo;他!
他就是证人!
当时见我攥着手指直吸冷气,他还骂那个女人可恶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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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到法台上以后,望着司机问:&ldo;那么,你为他做证吗?&rdo;
司机说:&ldo;不,法官,我不能就此做证。
因为当时并没有发生他说的那种情况。
我更没骂过那个女人。
不错,他是教授,是文明人,那我们出租汽车司机就一定都是一张口就骂人的人吗?而且还要替别人骂?至于他的手指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怎么弄伤的,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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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但显得清白、无辜、诚实,而且显得人格被侮辱与被损害了。
这时,那女人的律师开口了。
他激动地说:&ldo;法官,由于对方没有人证,希望法庭本着重事实、重证据的法律原则驳回被告的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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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脸转向教授,接着说:&ldo;某些被告,在企图摆脱法律责任的错误心理的促使之下,往往以攻为守,倒打一耙,这早已是司空见惯的法律现象!
本律师对此现象深恶痛绝!
相信这样的被告是不会得逞的……&rdo;
律师似乎还想多说几句激愤的话,但被法官制止了。
法官说:&ldo;法庭提醒原告律师注意这样一点,此案只不过是一桩后果并不大的民事纠纷案。
所以反告即使不成立,性质也没有您说的那么严重、那么恶劣。
对于民事纠纷案,我们的原则一向是能调解就不放过调解的机会……&rdo;
教授听出来了,法官分明是在维护他作为教授的自尊。
他内心里不禁地暗暗感激法官,但同时也开始可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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