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最好的我们(第4页)
刚认识她的时候,是在朋友的婚礼上。
她长得不算漂亮,但让人见了就很难忘。
依稀记得那时候她是一头短发,个子不高也不矮。
其实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的笑,我很难用形容词来形容她的笑,像春风?像暖阳?这些都不足以表达我对她的爱慕之情。
她的一颦一笑,牵动着我的心跳,我很清楚,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
后来我厚着脸皮和朋友要了她的QQ号,从开始的有一搭没一搭,到后来两个人每天都会聊到深夜。
我心里明白,我很喜欢她,甚至我想娶她。
也许是她性格的问题吧,我实在看不出她的内心想法,只能说她隐藏的太好了吧。
在爱情里,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林志玲和言承旭纠缠16年,但最终林志玲还是嫁给了别人。
胡杏儿和黄宗泽相伴7年,也难逃分崩离析的结局。
阚清子和纪凌尘相爱3年,最后也只换回纪凌尘的一句爱过。
所以,路星河对着耿耿求了56次婚,都比不上余淮的一句,耿耿,我来晚了。
2015年,胡歌做客《鲁豫有约》,在鲁豫提起薛佳凝的时候,原本谈笑风生的胡歌沉默了。
他抹了抹眼角的泪,说:她是真的很好。
鲁豫接着说,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
是啊,最好的时候,现在适合重逢,适合重新牵起对方的手。
胡歌依旧沉默,最后什么话也没说。
那是因为他知道,感情一向复杂,错过的人十有八九是找不回来了。
我们这一生中最遗憾的人,不是当初吵吵闹闹分开的那个,而是因为命运的错综复杂,草草走散的那一个。
电影结束的时候,屏幕上有一句话:和那个人一起来看《最好的我们》,就是我喜欢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泣不成声,她多想和那个她喜欢的人一起去看啊,可是无奈,他们早就天各一方了。
我知道相爱根本就不容易,爱也不是一加一,努力就有结局。
有人说余淮是懦夫,说都不说一声就离开,但我觉得,他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敢跟耿耿说,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最好的我了。
世上的爱情有千万种,有像路星河那样一腔孤勇的,但也有余淮这样怯懦试探的。
爱到深处就反而变得小心翼翼。
喜欢这件事,真的骗不了人。
即使过去很多年,但只要一听到对方的名字,还是会有点不自然。
曾有人问我,你后悔你当初投入的感情吗?
我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后悔。
就像路星河,虽然他还是没能以伴侣的身份站在耿耿旁边,但他一定不会后悔他曾喜欢了耿耿那么多年。
毕竟,能够心无旁骛的去喜欢一个人,能够愿意在最好的时间里把温柔都给一个人,是多浪漫的一件事啊。
五月天在《如烟》里唱: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而我们也是长大之后才知道,原来,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常态。
但是没关系啊,能够相遇一场,已经很难得了。
毕竟,当年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做的事,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你知道吗,最后没能跟你在一起,真的好遗憾啊,但等到时过境迁之后,我就会明白,如果当初没能跟你爱一场,我会更遗憾。
说实话,我真的特别讨厌在爱情之前那种暧昧不清的状态,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欢,我就想要那种坦坦荡荡,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喜欢我,这是一种心安,也是一种责任。
之前有人跟我说,很享受这样的感觉,甚至可以同时和很多人保持这样暧昧的状态,就很喜欢早上睁开眼看到别人和自己说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后和很多人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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