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少年不得志
王喜顺。
汉中一个小山村里长大的孩子,父母都是务农出身。
面朝黄土背朝天,祖祖辈辈都在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王家人也曾幻想过,自己这寒门有朝一日,能出贵子,考个功名,走上仕途。
王守元原名王喜顺,王家务农多年,都会用家里为数不多的积蓄,供每一代的男丁去私塾读书。
山村虽然简陋,在王喜顺出生后的第三年,幸得一游方郎中落脚此处,不仅为村民们祛病除灾,还写的一手好字,教的一手好诗。
或许是祖上积德,王喜顺进入郎中的私塾后,郎中惊奇的发现,这孩子竟颇有文学上的天赋。
春去秋来十几载,王喜顺已行冠礼,带着父母的积蓄,前往附近最大的县城赶考,也就是凤凰城。
临行前,郎中也为王喜顺改了名字,说是有朝一日若要走上仕途,需得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喜顺喜顺,未免太跌份了些。
人能守元,元则随之。
人不守元,元则舍之。
于是,从那个小山村里走出来的少年郎,名字就叫王守元。
如果事事都能如愿,世间又怎会有那么多意难平?
在腐朽的封建中,负责春闱的官员,根本不管你写的字是否好看,作的词是否传唱,只管你口袋里的金银沉不沉。
王守元费尽千辛万苦来到凤凰城,却四处碰壁,掏光了所有积蓄,连春闱的资格都没有取得。
心灰意冷,来到烟花河的得月坊上饮酒作乐,准备花光身上仅有的那些碎银子,随后带着愧对父母的歉意,投河自尽。
酒过三巡,王守元的心思全在面前的初春杏花酒中,穷苦出身的他哪曾喝过这般豪奢之物。
很快,醉意便涌上了心头。
兴至此,甩开身旁歌姬搀扶的手臂,赋诗一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