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十八世纪之英国立宪君主及佐治第三
“近世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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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十八世纪之英国立宪君主及佐治第三
英国之立宪君主
英国之政府权在国会,与欧洲大陆诸国之专制政府权在君主者异。
盖英国自一六八八年之革命而后,君主之地位有同选举,而其权力又为宪法所限制也。
故虽有君主徒具虚名。
欲行专制势有不可。
十八世纪初年进步党之得势
吾人已知当日英国之政党有二,曰进步党(Whigs),为旧日圆颅党之后,主张国会独尊及信教自由者也;曰保守党(Tories),为骑士党之后,主张君权神授及国教独尊者也。
女王安死,保守党中人主张迎詹姆士第二之子入承大统,卒为进步党人所反对而败。
乃迎汉诺威之佐治第一入英国即位。
进步党自后得势者几五十年。
窝尔坡尔为内阁总理
佐治第一既即位,不谙英国语,且不悉英国之政情。
国务会议多不出席,付其权于进步党之领袖。
是时进步党中有窝尔坡尔(RobertWalpole)者极具政才。
任总理之职者先后凡二十余年(一七二一年至一七四二年)。
对于政治及宗教一以和平方法处置之,措施尽当与论翕然。
彼尝以政府之公款为购买国会议员之用,故在国会中进步党人常占多数,政府所欲行者无不得心应手。
故窝尔坡尔实为英国内阁总理第一人。
内阁制之发达
国内两党对峙政见不同,国王遂不得不于两党中选任其大臣。
所有国务总理及国务大臣凡遇政府政策为国会所反对时则全体辞职而去。
此即威廉第三以来之内阁制度也。
若君主柔懦,则大权实在总理之手。
君主之地位
至于君主仍可操纵其间以谋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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