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2页)
一言以蔽之,&ldo;天赋人权&rdo;,人皆站在同一地平线上。
由是,在人类的社会中,人畏人的现象,便渐渐少了许多。
人遭动物的进攻和伤害的几率少了,人对自然灾害的预知能力提高了,抗击能力增强了,控制能力加大了。
人对人的畏,如上所述,也几乎全变成历史记忆了‐‐那么,人是否就可以变得天不怕地不怕了呢?
人类感到人类还不应该这样。
因为现代了的人类,头脑是更智慧了。
而天不怕地不怕是反智慧的,正如宇宙是无边无际的不符合人的思维逻辑。
于是我们人类从以往的宗教中、文化中、习俗中,筛选出某些仍有必要保留,保留将有益无害的成果,加以补充,加以修正,加以完善,加以规范,使之成为原则,并以另一种畏的虔诚态度对待之,便是敬畏。
值得人类敬畏的事已经不多了,却更有质量了。
比如法律,人类每曰之为&ldo;神圣的法律&rdo;。
法律无情,故人甩之;法律公正,故人敬之;法律的天平一旦歪斜,全社会的心理平衡便紊乱了。
所以人需要对法律保持敬畏,这种敬畏符合普遍之人的理性。
但世界上所有的法典加在一起,也还是不能尽然解决人类社会的全部是非问题。
有相当多归不进法律的是非问题,依然和人类的心是怎样的有关。
所以除了法律,人类的文化主张还要敬畏良心的谴责。
良心者,好的心。
善为好,故良心首先是善良的心。
倘不善良,一颗搏动了80年的心,即使还像运动健将的心一般跳得强劲有力,那也只能说是一颗好的心脏而已。
这样的人,是没良心可言的。
没良心可言的人好难以长久,虽不好但也不至于坏的人,其坏是迟早之事。
因为,他以为他没犯法,而实际上,他已站在法律电网的边沿,任何一阵诱惑的风,都极可能使他跌入犯法的罪过坑里。
并且,站在法律边沿之人,每有一种试探法律权威的冒险念头,以及擦边而过的侥幸者的沾沾自喜,这也都是最终导致其跌下去的原因。
良心不在法律的边上。
良心在法律的上空,无时无刻地照耀着法律。
故良心又叫&ldo;天良&rdo;,虽无形,但有质。
倘无良心的照耀,连法官也会成为坏法官,结果导致法律腐败。
故,人类也要敬畏天良之谴责。
生命不仅对人只有一次,对一切生物也只有一次。
故生命对一切使地球现象丰富的、美好的、有趣的生物,不但是宝贵的,而且具有神圣性。
除了不仅有害于人类,同时也有害于绝大多数别种生物的害虫、病菌,人也应对一切生命予以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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