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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六章 岁月无情天地焕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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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关键处,索卢参便有所悟,于是撑着因为患病而有些孱弱的身体,来到了已成一片废墟的巴别塔前。

此塔已经被毁,号称是通往神国之门,看似满地砖石一片废墟,若是复原必然极高大。

然而,他见过风筝,知道其实这塔就算复原,难道会有风筝飞的高吗?若不能,难道区区几十丈就能通神?

又想到《泰誓》中的祝词,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那么天岂不是符合人的?

只不过,这民之所欲的民,以墨家的观点来看,到底是“体”

还是“兼”

呢?是个体?还是说指的天下万民的兼称?

若是个体,那么每个人为了财富、利益、子孙、繁衍所做的一切,都是民之所欲,那么天必从之,也就是说,人为此所的一切都是对的,哪怕不择手段,这是天赋予人的权利。

这似乎又不对。

若是兼称……他似乎想明白了之前适和巨子讲的一些他难以理解的东西。

即便财富、利益、音乐、享受这一切,都是民之所欲,每个人集结而成才是万民,万民的**与个人兼”

这个概念之下,却又必须有所约束。

那么,群与己、体与兼的界限在哪呢?

他想到了适修正后的《尚同》篇,逐渐明白了墨子所言的那种历史唯心的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从百人百义、千人千义开始,人是混乱而自由的,为了自己的“欲”

侵害着别人的“利”

于是为了民这个“兼”

的概念,将体之利、与兼之利分开,选出了贤人为天子,兼收并蓄,集万民之“善义”

而成天下之“义”

这种看似损害了部分人的“欲”

的“义”

,实际上对于“民”

这个“兼”

的概念而讲,是正确的。

而这个义,又是可以万民同商,或是以理性推论出来的。

墨家称之为天志。

那么这个“天”

就变得有趣了。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换种说法,是不是可以认为“民之所欲,天之所志”

呢?

若天志是永恒的,那么在人类出现之前,或者说在百人百义的年代“天志”

这个东西就存在,只不过人们没有发现,而墨家总结了出来。

若天志不是永恒的,也就是说倘若这天下没有人,那么就没有关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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