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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改组内阁(第3页)
本大总统特依《约法》第三十四条,免去该总理本职,由外交总长伍廷芳暂行代理,俾息仔肩,徐图大用。
一面敦劝东海(徐世昌)出山,共膺重寄。
其陆军总长一职,拟令王聘卿继任。
执事等公忠体国,伟略匡时,仍冀内外一心,共图国是。”
同一天,段祺瑞乘车往天津,黎元洪派公府顾问丁槐赠以程仪一万元,并派侍从武官长荫昌代表送行。
段临行前发表漾电说:“……查共和各国内阁制,非经在任内阁总理副署,不能发生命令效力。
以上各件(指以上三令),未经祺瑞副署,将来地方及国家因此生何影响,祺瑞一概不能负责。”
这个电报显然是表明总统以非法手段免去他的国务总理,不承认这个命令有效;电报末尾署名为“国务总理段祺瑞”
,显然仍以在职的国务总理自居。
伍廷芳发表通电否认命令违法,他根据《约法》的第三十四条,解释总统有任免文武官吏之全权,并且举出“民元唐(绍仪)、熊(希龄)免职,陆(徵祥)、赵(秉钧)受代,先例具在,与《约法》皆无抵触”
。
他是以北洋派之矛,攻北洋派之盾。
因为更换内阁总理的命令,不经原任内阁总理副署,已由北洋派的创立者袁世凯开其端。
而当时并未被认为违法,则这次发表的命令也不能认为违法。
袁垂危的时候,北洋系虽已四分五裂,可是段祺瑞和冯国璋却都各有千秋。
段祺瑞在北京成立责任内阁,把握了政治的主流。
可是在北京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是行动要受到许多牵制。
冯国璋在南京行动就可以自由得多,但也有坏处,坏处是距离北京的政治中心远了一点。
袁世凯死前,冯国璋正在南京召开“南京会议”
。
我们已经知道,冯召集这个会议的目的,是想在袁和反袁派中间,造成第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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