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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始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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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的基础是劳动最光荣!

懒人可不分男女,如果把懒女人当成攻击男女平等的借口,那就是故意扭曲事实,那就是狡辩。

如果把懒女人当成男女不该平等的借口,那么懒男人的存在,是不是说明男女更不该平等?”

这话从工作勤劳的游缑嘴里说出来,格外的有份量。

原本不少心里头其实不支持男女平等的同志立刻就不敢再吭声了。

游缑的地位与声望是靠她的工作挣出来,根据地里头没人敢对游缑的工作表示质疑。

路辉天也不敢。

徐电默默的听着大家的辩论,心里头百感交集。

监察部门本来就是个得罪人的职位,众人与徐电的私交都不咋样。

而且陈克处罚了徐电之后,也没人敢给徐电出头。

除了华雄茂亲自跑来问过原因之外,其他人连来询问徐电的都没有。

这种孤立无援的感觉很糟糕,徐电虽然身处坐满了人的会场,却感觉自己完全被孤立了。

但是仔细听着大家的讨论,徐电又有了一些新的发现。

徐电知道陈克说的也没错,任何法律的执行都需要诸多配合。

在这点上,徐电并不认为司法系统应该凌驾其他组织之上。

就跟男女平等这个政治理念一样,各个部门执行的时候,都会遇到问题。

徐电也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

让徐电不能接受的其实只有一件事,就是法律不能成为最后的遮羞布。

其实在满清也好,在日本也好,法律都是最后的遮羞布。

平常的时候法律倒也在维护着社会的基本秩序职能,看着倒是威风八面。

但是一遇到权力的介入,法律立刻就成了任人操纵的工具。

徐点在东京大学法律系的教授们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认为法律是不容许被这样玷污的。

而日本的明治维新根本就没有树立起法治社会的概念。

在法律面前绝非人人平等。

徐电跟着陈克前来安徽革命,而不是留在北京找份差事。

是因为陈克所描述的人民革命给了徐电一种感觉,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必然会建成。

既然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遵守法律就该是人民的义务。

但是陈克让徐电感到了失望,即使是陈克这样的革命者,也不认同法律不可玷污的神圣性。

这倒不是说徐电本人是一个完全不通世情的毛头小子,即便是在法律系专业里头,大家嘴里不管如何说,心里头也都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民法讲民不告,官不究。”

也就是说,如果没人告官,那么不平等甚至违法行为是可以继续存在的。

就如同婚姻法里头关于女性出嫁后土地也会脱离了父母的家庭,随着出嫁的女性自动转到新组成的家庭里头去,但是如果有人私下玩弄什么手段,只要没人告官,这种事情就是可以存在的。

徐电不认为法律就可以做到完美无缺,他不满的只有一点,陈克不能接受法律不受其他的影响,陈克不认为法律不该受政治的控制。

如果是陈克执政,徐电对陈克还是有信心的。

他不相信陈克会通过玩弄法律的方式来达成个人的目的。

但是人治是没有前途的,不能确立法律不会被玩弄扭曲的制度,陈克死了之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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