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2章 立法治本(第3页)
不然,制定出来的法律,就是没有基础,脱离实际的。
或者根本执行不了,或者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基本上就变得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了。
全国范围内的国企改制工作,也就是在这两三年之内开始进行的,我们国资办,今年年初才成立,迄今也就是半年左右的时间。
这个时候,要制定一部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会不会太仓促了?”
方黎缓缓说道,脸色凝重。
“第二点,国企改制,势在必行。
这个前提是必须肯定的。
不改,就没有出路,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必须快改,慢不得。
因为市场不等人。
如果我们动作慢了,跟不上市场的步伐,很多国企根本就挺不过去,可能没等我们的法律法规出台,就已经被市场淘汰了,到那个时候,我们的规范,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我有点担心,如果我们搞这样的一个法律法规出来,会不会束缚了国企改制的热情和手脚?打击大家的积极性,搞到后面,就改不下去了!”
“嗯,你这两点顾虑,也有一定的道理。”
洪老总缓缓点头,脸上露出了深思的神色,稍顷,眼望刘伟鸿,说道:“你怎么看?”
刘伟鸿说道:“第一点,我认为没有必要太担心。
毕竟我们的国企改制已经进行了两三年时间,各种各样的漏洞,基本上也都展现出来了。
针对这些漏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我看问题不大。
当然,方主任说得对,立法是很严肃的事情,必须要经过细致的深入调查和全面酝酿。
我是这么考虑的,如果正式立法有一定的困难,国务院可以先出台行政性法规,至少要出一个有约束力的文件。
不规范,放任自由,继续摸着石头过河,我们的国有资产流失,就没办法控制。
这是造成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源头之一,必须要充分重视。
至于第二点,这就涉及到一个轻重缓急的问题了。
这个强制性的法规或者文件一出台,确实有可能对各地改制工作的积极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不过我认为,相比而言,公平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
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对于我们整个社会来说,唯有公平,才能让群众理解并且支持政府的行为。
至于积极性,只要我们坚持进行鼓励和正面的引导,总是能够保持下来的。
而且市场的客观情况,也会逼迫他们进行改制。
所以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国企改制,必须首先从制度上,法律上进行规范。
不能放任自由,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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