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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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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钱庄有着很大的关联,但是两者之间在带有相同特征的同时,又有着极大的区别。

莫睛的本意是想跟执掌中国钱庄行业牛耳的晋商们合作,建立清朝的第一家银行,以此来带动中国的金融业发展。

以期在从中牟利的同时,还能够逐渐控制住中国的市场,以求在经济上制造出一个庞然大物,一个能够在另一种形式上对抗或者影响清廷的金融集团。

可是,晋商们却没有同意。

对此,莫睛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晋商们是精明,在中国历史上,很少有人能够像他们一样幸运,凭着天时、地利,迅速爬上了财富的神话巅峰;但是,也很少有人像晋商们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天赐良机,以狂热的执著去抱残守缺,以天才的精明来糊涂犯傻。

目前的钱庄,尤其是晋商掌控下的钱庄,大都是以一种形势来运行。

那就是委托管理。

晋商基本上都是以家族形式进行经营的,可是,他们不能保证自己的整个家族都是精明的商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自己的家族能够持续发展,晋商们普遍采取了这种方式,将自己的事业委托给值得信任的优秀人才进行管理。

这就是被人称之为“东掌关系”

的一种委托式管理。

东,即是东家;掌,即是掌柜。

东掌关系一般的规定就是:东家不能过问掌柜,掌柜的不能过问业务。

这种委托是晋商们成功的一个法宝,凭着这种关系,他们以全权的委托获得了优秀经营人才的巨大回报。

可是,晋商们的这种委托很少签订约束性的条文,而且,也没有制订相应的对管理人的处罚措施。

当然,在目前这种还普遍讲求诚信、忠心等传统道德的社会中,晋商们的做法并无不可,可是,莫睛却深深的知道,晋商们财富神话的毁灭有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个“东掌关系”

在她看来,这种委托只能被称之为一个巨大的黑色幽默。

一个不尊重股东、一个惟经理是重的企业,也许会有短期的辉煌,但绝对不会长远的生命,这是整个西方管理学的根基和“天条”

,谁违反这个“天条”

,谁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可是,莫睛却无法劝动那些精明的晋商们。

巨大的成功可以培养出无比的自信,此时的晋商们,绝对有自信或者可称之为固执的理由。

而且,晋商们对自己手上的企业也管理的十分严密。

除了拥有绝对的经营权的掌柜们,这些晋商们对其他的职员,可谓是严格掌控。

比如亢家钱庄就规定:手下派驻外地的时间,一般是三年。

这些人去外地之前,所携带的所有的衣物,都要在亢氏钱庄总柜一一登记;三年之后回来时,还要逐一核对。

三年期满,从外地回来时,还不能直接回家,必须先回总柜,凡是在外地买的东西,即使是家里用的,也要先寄到总柜,交由总柜验过货之后,才能给家里,“以免生疑”

这是防止手下和家里商量“小算盘”

,损公肥私。

此外,所有的钱庄伙计以及各级雇佣者,一律不准给总柜写信,如果是公事,必须由指定的写信者写给指定的人。

如果是私事,也只能写开口信,不能写封口信。

这是防止地方诸侯和“朝中大员”

拉帮结派,干出让上面不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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