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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嫁211 疯了(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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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啊?”

我很高兴。

“是啊,得有快十年了呢!”

她一样很感慨。

我们一起握起了手,显得很是亲热。

就差要当街跳舞了。

……

金兰,我小时候唯一的朋友。

虽然我们不过才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但这不妨碍,我们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知己,都会把最隐秘的心事告诉对方。

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遭遇。

都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

我的家庭生活自不必说。

而金兰的童年,也充满了苦涩。

金兰是我10岁的时候,从城里搬到我们村里的。

说是村长的远房亲戚。

金兰,也到了我们村上的小学读书。

那个年头,农村人都是羡慕城里人的。

觉得城里人真好。

城里人不用在太阳底下种地。

不用挥汗如雨土里刨食。

城里人吃得好,穿得好,住楼房。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还可以在自己家里面上厕所。

说上厕所不用茅房,用抽水马桶。

当时很多村里的老人还在议论,这城里人哪都好,但要是在屋里面拉屎,那得多臭啊?

总之,在农村人的心中,城里就像是天堂,像是世外桃源一样。

农村人都想进城。

谁家的孩子要是考上中专,取得了城市户口,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

光耀门楣的事情。

要开酒席,放鞭炮的。

甚至是谁家的姑娘到城里当小保姆,过年的时候用挣的钱买了一台大彩电回来,也都是四邻八舍羡慕的对象。

说你家闺女真有出息。

没白养。

因此,农村人都纷纷进城打工。

但城里人会主动搬到农村来住,就真的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

于是金兰到了我们小学,马上就成了最受关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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