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演戏(第4页)
每次100元。
我答应了,虽然晚上我还要摆摊,但2个小时的时间我还是能抽出来的。
更重要的是,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干了。
我雇了一个帮手春桃。
……
春桃是我在夜市认识的,比我还小2岁,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
她也是摆摊的,卖的是手套、袜子等。
但她显然没有我的经商天赋,别说吆喝了,就是和人家说话都怯生生的,所以生意很差。
有一天晚上,我收摊的时候有些匆忙,把装零钱的挎包丢在了路上。
春桃捡了我的包,尽管她比我还穷,但还是主动上门还给了我。
春桃租的房子就在我的大院边上,所以知道我的住址。
经过这件事,我认可了春桃的为人。
加上我现在的生意,一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于是就提出让春桃和我一起干。
她的货物我都要了。
我还给她基本工资和提成。
春桃很高兴地答应了。
她也说自己不是当老板的材料,给人打下手,每个月有稳定的收入就很开心了。
后来经过仔细了解我知道了春桃的情况。
春桃的家并不是农村的,也是城市的。
是省城边上的一个城市。
但这个社会上,并不是只有农村有穷人,城市里也有。
某种程度上,城市里的穷人更可怜。
农村的穷人起码还能种种地。
而城市里的穷人,很多就真的是太缺乏谋生的手段了。
比如春桃的家庭。
春桃的父母本来都是工人,曾经的铁饭碗,所以他们家条件还是不错的。
但是几年前,厂子效益不好,破产了。
父母一起下岗了。
家里面的收入一下子就断了。
没办法,春桃的父亲只有每天去劳务市场打零工。
春桃的母亲则是在家给人缝补衣服挣点小钱。
一家人过得紧紧巴巴的。
春桃本来已经考上了省城的一所中专,学会计。
她父母希望春桃继续上学,说再咬牙也要供她读书。
但春桃是一个孝顺的女儿。
她看到现在这个社会上,别说中专生了,就是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也是一抓一大把。
既然毕业了也得失业,不如早点出来挣钱。
所以春桃就提出来,自己不读书了,自己要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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