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情敌(第4页)
李萍萍嘱咐过我,让我出来进去的时候,都避开那些小痞子经常出现的地方。
听到这些声音,我低下头,故意加快了脚步。
虽然我平时我也经常做出一些很出格的事情,为了外人,特别是女人出头。
但现在这样的事情,我管不了。
就和每个月交500元钱的费用一样,现在出头就是惹火上身。
我没去管。
却有一个女孩从胡同里面跑了出来。
后面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在紧追不舍。
“妹妹,别跑了,哥哥还没疼够你呢。”
“这样不配合就不乖了,等着哥哥打你的屁股!”
这几个小痞子,就像是在逗弄猎物一样,在后面嘻嘻哈哈。
因为那个女孩是冲我的方向跑来的。
我本能地低头,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想让那些小痞子注意到我,把麻烦转到自己的身上。
……
因为我现在已经不再刻意扮丑,只是通过衣服和帽子的遮掩来让自己低调。
不刻意扮丑的原因除了是因为经过与温绍年的事情后,我现在对感情,对美丑,已经不在意了之外。
还因为我也认识到,我不能永远都靠着扮丑来获得安全感。
我要拥有保护自己的力量。
让自己不用藏头露尾,也能在这个城市里立足。
我要活在阳光下,而不是下水道里面。
这样才活得有滋有味。
这才是我奋斗的目的。
这样我吃的苦,受的罪,流的泪才值得。
……
因此我相信,我的容貌对那些小痞子,还是有些吸引力的。
显然,我的策略是成功的。
因为我的穿衣打扮,一看就是住在城中村里面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引起那几个小痞子的注意。
他们的目标还是集中在那个女孩身上。
我长出了一口气。
心中只盼着那个女孩能自求多福。
以后再也不要来这样的地方了。
可我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女孩的脸上时,我愣住了。
因为我认识她!
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对她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深刻到,平时几乎一闭眼,她的脸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短发,显得干净利落。
眼镜,显得很有书卷气。
没有浓妆艳抹,没有奇装异服,没有卖弄性感,就是斯斯文文的,但让人看起来很舒服,一看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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