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对岳三连击(第3页)
立青而面诛之。
这番对话,彰德府中近乎没人传播。
但岳飞却偏偏听闻过,那自然不是于他启蒙的夫子,而是出自陈广之口。
原因却是陈广感慨自己年轻时过于剽悍,几次错过了韩家的招揽。
那韩家的家风已变了,现下是文武并举,由韩存保便可见之。
还举了张清的例子,目的是叫岳飞专心武事,将来好凭着一身好武艺,投奔到韩存保帐下,那就不愁没有出路了。
当时的师徒两人可谁也没有想到,韩存保有朝一日会变成了自家的‘阶下囚’。
他们都已经上了梁山,如何不能说是自家?
岳飞本来对此还没甚深思,可今日听了那周教师的一番解读,自诩是个武人的他心中忽然觉得好生羞辱。
更重要的是,课堂上的老师在讲论这句话的时候,还提出了一个旁例,好不坏人三观,叫范仲淹这个岳飞素来敬仰的前朝名臣的形象,于他心中一下子崩裂了。
却是当时有巨寇张海起于齐鲁,率领大批人马攻到了高邮,负责统领府州军事的知军晁仲约掂量着自身的实力,当打不过张海的。
便昭示当地富户、百姓捐款,然后带着金钱、牛羊、酒菜去欢迎慰劳贼兵,以了这些匪兵的袭扰。
这件事传到了京城,在朝廷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范仲淹说:“郡县的兵力足以应战或防守,遭遇贼兵不抵御,反而去贿赂,在法理上知军必须处死;但是当时实际情况是高邮兵力不足,没有办法抵抗或者防守;而且百姓的常情,只要捐出金钱食物,可以避免杀戮抢劫,一定很高兴。
这种情况下杀死知军不是立法的本意。”
仁宗听了深以为然。
富弼很生气:“这些州县长官拿着朝廷俸禄,竟姑息养奸,形同通匪,都应定死罪,不然今后就没人再去剿匪了。”
岳飞听到这里,深以为然。
觉得此事上富弼较之范仲淹更正。
恰在这时候,那周老师提出了另一个例子——汉末乔玄。
东汉晚期天下法度混乱,桥玄的小儿子十岁,独自出门万帅,被三人持杖劫执,闯入桥玄家索要钱财。
桥玄不予。
不多时,司隶校尉阳球率河南尹、洛阳令围守桥玄家。
阳球等恐劫匪杀害了桥玄小儿,并没有强迫之。
桥玄却大呼:“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
促令兵进。
于是官兵攻之,那三个贼盗死了,桥玄的小儿子亦死。
玄乃诣阙谢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
诏书下其章。
初自安帝以后,法禁稍散,京师劫质,不避豪贵,自是遂绝。
这俩例子就是一对绝配,以昭昭之汉风来对比赵宋的‘文华盛世’,将后者映衬的那般丑陋。
可更绝的却是骂老师随后的一番话——范仲淹知后私下与富弼解释:“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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