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乌桓鲜卑列传14(第5页)
是时梁太后摄政,兄梁冀专权,枉诛汉良臣故太尉李固、杜乔,天下冤之。
其后梁氏诛灭。
志第十五五行三
大水水变色大寒雹冬雷山鸣鱼孽蝗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
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
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
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
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
其水也,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
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
辟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
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
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
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干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虣虐,尝所怨恨,辄任客杀之。
其后窦氏诛灭。
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
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有欲废阴后之意,阴后亦怀恚怨。
一曰,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阙,窦太后崩后,乃改殡梁后,葬西陵,征舅三人皆为列侯,位特进,赏赐累千金。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
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
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
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
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
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民人。
《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
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制擅权,妒疾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二年,大水。
三年,大水。
四年,大水。
五年,大水。
六年,河东池水变色,皆赤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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