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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列女传1(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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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所谓曲从矣。

故《女宪》曰:“妇如影响,焉不可赏!”

和叔妹第七。

妇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爱已也;舅姑之爱已,由叔妹之誉已也。

由此言之,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复不可失也。

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亲,其蔽也哉!

自非圣人,鲜能无过!

故颜子贵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贰,而况妇人者也!

虽以贤女之行,聪哲之性,其能备乎!

是故室人和则谤掩,外内离则恶扬。

此必然之势也。

《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此之谓也。

夫嫂妹者,体敌而尊,恩疏而义亲。

若淑媛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笃好,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章,而瑕过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声誉曜于邑邻,休光延于父母。

若夫蠢愚之人,于嫂则托名以自高,于妹则因宠以骄盈。

骄盈既施,何和之有!

恩义既乖,何誉之臻!

是以美隐而过宣,姑忿而夫愠,毁訾布于中外,耻辱集于厥身,进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

斯乃荣辱之本,而显否之基也。

可不慎哉!

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

谦则德之柄,顺则妇之行。

凡斯二者,足以和矣。

《诗》云:“在彼无恶,在此无射。”

其斯之谓也。

马融善之,令妻女习焉。

昭女妹曹丰生,亦有才惠,为书以难之,辞有可观。

昭年七十余卒,皇太后素服举哀,使者监护丧事。

所著赋、颂、铭、诔、问、注、哀辞、书、论、上疏、遗令,凡十六篇。

子妇丁氏为撰集之,又作《大家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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