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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郑孔荀列传2(第2页)
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缶中,出则离矣”
。
既而与衡更相赞扬。
衡谓融曰:“仲尼不死。”
融答曰:“颜回复生。”
大逆不道,宜极重诛。
书奏,下狱弃市。
时年五十六。
妻、子皆被诛。
初,女年七岁,男年九岁,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
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动。
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
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
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
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乎?”
兄号泣而止。
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
及收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至愿!”
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莫不伤之。
初,京兆人脂习元升,与融相善,每戒融刚直。
及被害,许下莫敢收者,习往抚尸曰:“文举舍我死,吾何用生为?”
操闻大怒,将收习杀之,后得赦出。
魏文帝深好融文辞,每叹曰:“杨、班俦也。”
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辄赏以金、帛。
所著诗、颂、碑文、论议、六言、策文、表、檄、教令、书记凡二十五篇。
文帝以习有栾布之节,加中散大夫。
论曰:昔谏大夫郑是有言:“山有猛兽者,藜藿为之不采。”
是以孔父正色,不容弑虐之谋;平仲立朝,有纾盗齐之望。
若夫文举之高志直情,其足以动义概而忤雄心。
故使移鼎之迹,事隔于人存;代终之规,启机于身后也。
夫严气正性,覆折而己。
岂有员园委屈,可以每其生哉!
懔懔焉,皜皜焉,其与琨玉秋霜比质可也。
荀彧字文若,颍川颍阴人,朗陵令淑之孙也。
父绲,为济南相。
绲畏惮宦官,乃为彧娶中常侍唐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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