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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肃宗孝章帝纪1(第6页)
今赐公钱四十万,卿半之,及百官执事各有差。”
九月甲戌,幸偃师,东涉卷津,至河内。
下诏曰:“车驾行秋稼,观收获,因涉郡界。
皆精骑轻行,无它辎重。
不得辄修道桥,远离城郭,遣使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后,以为烦扰。
动务省约,但患不能脱粟瓢饮耳。
所过欲令贫弱有利,无违诏书。”
遂览淇园。
己酉,进幸邺,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
劳赐常山、赵国吏人,复元氏租赋三岁。
辛卯,车驾还宫。
诏天下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边戍;妻子自随,占著所在;父母同产欲相从者,恣听之;有不到者,皆以乏军兴论。
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
系囚鬼薪、白粲已上,皆减本罪各一等,输司寇作。
亡命赎: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
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长安。
丙辰,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
遣使者祠太上皇于历年,以中牢祠萧何、霍光。
进幸槐里。
岐山得铜器,形似酒樽,献之。
又获白鹿。
帝曰:“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
‘人之无良,想怨一方。
’斯器亦曷为来哉?”
又幸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造舟于泾而还。
每所到幸,辄会郡县吏人,劳赐作乐。
十一月,诏劳赐河东守、令、掾以下。
十二月丁亥,车驾还宫。
是岁,京师及郡国螟。
八年春正月壬辰,东平王苍薨。
三月辛卯,葬东平宪王,赐銮辂、龙旂。
夏六月,北匈奴大人率众款塞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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