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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肃宗孝章帝纪1(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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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赐公钱四十万,卿半之,及百官执事各有差。”

九月甲戌,幸偃师,东涉卷津,至河内。

下诏曰:“车驾行秋稼,观收获,因涉郡界。

皆精骑轻行,无它辎重。

不得辄修道桥,远离城郭,遣使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后,以为烦扰。

动务省约,但患不能脱粟瓢饮耳。

所过欲令贫弱有利,无违诏书。”

遂览淇园。

己酉,进幸邺,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

劳赐常山、赵国吏人,复元氏租赋三岁。

辛卯,车驾还宫。

诏天下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边戍;妻子自随,占著所在;父母同产欲相从者,恣听之;有不到者,皆以乏军兴论。

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

系囚鬼薪、白粲已上,皆减本罪各一等,输司寇作。

亡命赎: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

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长安。

丙辰,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

遣使者祠太上皇于历年,以中牢祠萧何、霍光。

进幸槐里。

岐山得铜器,形似酒樽,献之。

又获白鹿。

帝曰:“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

‘人之无良,想怨一方。

’斯器亦曷为来哉?”

又幸长平,御池阳宫,东至高陵,造舟于泾而还。

每所到幸,辄会郡县吏人,劳赐作乐。

十一月,诏劳赐河东守、令、掾以下。

十二月丁亥,车驾还宫。

是岁,京师及郡国螟。

八年春正月壬辰,东平王苍薨。

三月辛卯,葬东平宪王,赐銮辂、龙旂。

夏六月,北匈奴大人率众款塞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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