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显宗孝明帝纪2(第4页)
其敬举觞,太常择吉日策告宗庙。
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人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郎、从官视事十岁以上者,帛十匹。
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黄绶,贬秩奉赎,在去年以来皆还赎。”
秋八月丙寅,令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及张掖属国,系囚右趾已下任兵者,皆一切勿治其罪,诣军营。
冬十一月,遣奉车都尉窦固、驸马都尉耿秉、骑都尉刘张出敦煌昆仑塞,击破白山虏于蒲类海上,遂人车师。
初置西域都护、戊己校尉。
是岁,改天水为汉阳郡。
十八年春三月丁亥,诏曰:“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赎:死罪缣三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吏人犯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
夏四月己未,诏曰:“自春已来,时雨不降,宿麦伤旱,秋种未下,政失厥中,忧惧而已。
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及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理冤狱,录轻系。
二千石分祷五岳四渎。
郡界有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者,长吏各洁斋祷请,冀蒙嘉澍。
六月己未,有星孛于太微。
焉耆、龟兹攻西域都护陈睦,悉没其众。
北匈奴及车师后王围戊己校尉耿恭。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东宫前殿。
年四十八。
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
帝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椁广一丈二尺,长二丈五尺,无得起坟。
万年之后,扫地而祭,杅水脯糽而已。
过百日,唯四时设奠,置吏卒数人供给洒扫,勿开修道。
敢有所兴作者,以擅议宗庙法从事。
帝遵奉建武制度,无敢违者。
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
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
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
故吏称其官,民安其业,远近肃服,户口滋殖焉。
论曰: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
日晏坐朝,幽枉必达。
内外无倖曲之私,在上无矜大之色。
断狱得情,号居前代十二。
故后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
而钟离意、宋均之徒,常以察慧为言,夫岂弘人之度未优乎?
赞曰:显宗丕承,业业兢兢。
危心恭德,政察奸胜。
备章朝物,省薄坟陵。
永怀废典,下身遵道。
登台观云,临雍拜老。
懋惟帝绩,增光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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