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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新的税赋制度(第2页)
西周时期,天下的土地都归周天子所有。
周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又将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官员,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土地和百姓。
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就是出自西周这里。
先秦时期,国家允许土地私有制,秦统一六国后,黔首自实田,开始对私人土地征税。
到了西汉,因为秦末战乱,大量人口流离失所,为了方便人口管理,以户籍形式的税赋制度出现了。
南北朝至唐朝,主要实行的是以均田制为依托的“租庸调”
税赋制度。
直到安史之乱后,租庸调制度开始失去社会根基,于是出现了“两税法”
。
两税法一直沿用至明。
两税法是以“丁身为本,田则同力”
的基础征税,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土地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来确定税收标准。
两税法规定百姓必须在户籍上登记丁税和地税。
这种税赋制度就是把需要缴纳赋税的人和土地都登记在册,然后再根据登记册上显示的人和土地进行征税。
像大明的人口黄册和土地鱼鳞册,就是主要的税赋依据。
但是大明现在的土地被士绅官僚们大量兼并,能收的地税大大缩水,而官员们为了完成朝廷的税赋任务,就会给百姓大肆加派丁税。
这就变成了穷人没了土地也还要交税,永远都交不完的那种。
造成官僚士绅富得要死,普通百姓穷得要死的现象,加上兵乱灾荒的,百姓没有半点抗灾害的能力,于是就出现了大量流民,朝廷就少了税源。
这不是要了大明的老命吗,所以皇帝朱由崧不得不下决心改制革新。
现在新的农税采用定税均田,统一征收地税,按亩收银,按亩纳税,废除丁税人头税,不再向百姓收其它苛捐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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