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林肯有一次在芝加哥照相,摄影师要他&ldo;整顿一下尊容&rdo;,林肯回答说:&ldo;只怕整修以后,春田镇上的人就会认不出那是林肯。
&rdo;
到了餐桌上,他更是纵横驰骋,不拘一格。
他常常握不好餐刀,用完餐刀后也不知道如何摆在盘子上。
而用刀叉吃鱼和面包皮的技巧,他更完全不懂。
有时,碟子弄歪了,猪排整块地滑落到大盘上。
而当他非得用自己的餐刀切奶油时,林肯太太就气得七窍生烟,于是就免不了吵一架。
有一次,当发现他竟把吃剩的鸡骨头放在搁莴苣的小碟子上时,玛丽气得差一点昏过去。
当女士们走进房间时,林肯常常既不站起来,也不接她们的大衣;客人告辞的时候,他也不送客。
玛丽就为此牢骚满腹,不时痛骂他。
平时,从办公室回家后,他就马上脱掉大衣、鞋子、硬领,卸掉肩膀上的&ldo;吊带&rdo;,然后将过道里的一张椅子翻个身,垫个枕头在椅背上,脑袋和肩膀就靠着椅背。
‐‐他就喜欢这样躺着看书。
他通常一连数小时躺着阅读,多数的时间是看报纸;有时,他会从《当阿拉巴马脸红的时候》这类书中挑出一个幽默的地震故事来念。
他也爱读诗歌。
由于印第安那州的&ldo;高声朗读法&rdo;教育使他养成的习惯,所以无论读什么,他都要大声朗诵出来。
他觉得这样可以在听觉、视觉上都受到刺激,使记忆更深刻。
在地板上躺着,他有时会合上双眼,吟诵莎士比亚、拜伦或爱伦坡的诗句。
比如:
每逢月亮含笑,我就梦见,
美丽的安娜贝儿&iddot;李,
每当星辰升起,我就看见明眸闪烁,
那是,
美丽的安娜贝儿&iddot;李。
有一位亲戚在林肯家里住了两年。
据他的回忆,有天傍晚林肯正躺在大厅里的地板上看书。
这时客人来了,但他不等佣人去开门,就穿着一件衬衫,自己去把客人引进大厅,还说他就要这样&ldo;捉弄一下女人&rdo;。
家庭(3)
林肯太太当时正在隔壁房间,他看见女士们进来,丈夫却在一边胡言乱语,就马上暴跳如雷,结果林肯被搞得十分尴尬。
因此,林肯宁愿离开家里,待到夜深人静时,才从后门偷偷溜回去。
因为林肯太太怀疑林肯的好友约书亚&iddot;史匹德曾教他逃婚,所以她一直不喜欢史匹德。
结婚前,当林肯写信给史匹德时,总会在结尾时添上一句&ldo;代我问芬妮好&rdo;;而结婚后,林肯太太则做出规定,这句问候语必须改成:&ldo;问史匹德太太好&rdo;。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