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年以后,汤姆决定再娶一个妻子,让女人来整理家务。
他也受不了这种脏乱了。
汤姆在13年前,曾在肯塔基州向一个名叫莎
拉&iddot;布希的女人求过婚。
那女人不同意,她嫁给了哈丁郡的一个狱卒。
现在,狱卒死了,给她留下三个孩子和一些债务。
汤姆心想,如果现在再向她求婚,可能会很有希望。
于是,他跳到溪里洗了个澡,用沙子搓洗了一番黑乎乎的脸孔和双手,然后佩上宝剑,穿过茂密的森林来到肯塔基州。
在伊丽莎白城,他又买了一条丝质吊裤带,吹着口哨求婚去了。
时间已到了1819年,这一年,世上的新奇事每天都在发生。
整个世界都在变化,有艘轮船横越了大西洋。
人人都在谈论着各种新的进步和创举。
珍贵的财富(1)
在林肯第一次当选国会议员时,他在&ldo;教育程度&rdo;栏上填的是&ldo;不全&rdo;。
直到15岁,林肯才开始认字,虽然开始时十分吃力,但总算是能读点东西了;写作的能力,当然无从谈起了。
有位在森林中流浪的教师,在这片拓荒地上设立了一个私塾,那是1824年秋天的事情。
从此,林肯姐弟俩每天都到新老师阿策尔&iddot;朵西的私塾里求学,他们早晚都要走四英里路的林中小道。
朵西老师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高声朗读,他就用教鞭打谁,因为他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是否在用功。
因此,每个学生都扯开嗓门,努力念得比别人响。
就是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朗朗的读书声还清晰可闻。
在上学期间,林肯戴一顶松鼠皮帽,穿一条鹿皮马裤。
马裤很短,裤脚常常离鞋面还有一段距离,发青的胫骨常常裸露着,任凭风吹雨打。
他们的老师在这间又矮又简陋的小屋里,简直站不直腰。
在教室的四面墙上,各抽去一根圆木,糊上油纸后就成了窗户。
地板和座位则是圆木劈开做成的。
《圣经》的章节就是学生们的课本,练书法时则以华盛顿和杰佛逊的笔迹为范本。
林肯的书法十分清晰,而且和两位总统十分相似,人们对此议论纷纷。
不识字的邻居都会走上几英里路,来请林肯代为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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