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明朝大商人 > 第七十四集 慈善之举回馈明朝百姓

第七十四集 慈善之举回馈明朝百姓(第2页)

目录

当时织工每日工作十二时辰,工钱仅够买三升米,病了即被逐出工坊。

陈远立下新规:

-工时减半:每日做工不超过八个时辰,月休两日;

-伤病有恤:织工染病,工坊负责请医,病愈后仍可返岗;

-幼童入塾:凡有五岁以上孩童的织工家庭,每月发「读书补贴」,强制孩童入义塾,否则停发;

-利润均分:年终从织坊利润中提取两成,按工龄分给织工,名曰「普惠银」。

此规一出,织工奔走相告,周边州县百姓争相依附。

三年间,「鸿远织坊」从三十台织机扩展至三百台,织工月均收入增至二两银子,竟有织工攒钱供子读书,考中举人。

当地县令感慨:「一织坊而兴教化,陈翁真善贾也。

第五章暮年遗训:散尽千金济苍生

万历十七年,陈远已年逾六旬,鬓发斑白。

此时「鸿文堂」书肆遍设南北,「义漕商会」掌控江南三成漕运,织坊、染坊、纸坊等产业年利润达万两。

他却在中秋家宴上宣布:

「吾少贫,知民间疾苦;今富,当还利于民。

自今日起:

1.书肆刻「惠民本」,凡经史子集,售价一律减半,孤寡老人免费赠书;

2.义漕商会利润之半,用于在运河沿线建「流民收容所」,备衣被、施医药;

3.织坊每收一名学徒,工坊捐银五两给当地义学;

4.吾死后,陈家子孙各取良田百亩、白银千两,其余产业尽入「鸿远善堂」,由族老与乡绅共管,永济百姓。

满座皆惊,其子陈长卿跪问:「父亲一生辛劳,何不留些余财?」陈远抚须笑答:「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我陈家若世代为良商,百姓自有护佑。

万历二十年,陈远无疾而终,享年六十九岁。

出殡之日,苏州百姓罢市三日,自发送行者堵塞街巷。

「鸿远善堂」依其遗愿,在江南建义学三十所、施药局十二处、义仓八座,直至明末仍在赈济灾民。

而陈远「以商道行仁道」的故事,也被编成话本,在勾栏瓦舍中流传,成为后世商人效仿的典范。

喜欢大明商途:重生之商业帝国请大家收藏:()大明商途:重生之商业帝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