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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孩童何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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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孩童何罪(2)

“虽然一直听陈老师说那个犯罪标记,可是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我问。

又到了他给我科普的时候了,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绝佳机会。

“犯罪标记行为是指犯罪人为了满足某种心理上或者情感方面的需要而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

这种犯罪标记行为往往蕴含着大量的犯罪信息,分析标记行为有助于判断案件性质,在确定侦查方向、串案分析并案侦查、辅助审讯等方面都有重要价值,还能提高对犯罪心理画像的信度。

犯罪标记往往常常出现在凶案现场或呈现在连环凶案死者的身上。”

“比如,韩国的京畿南部连环杀人案,以及国内的白银连环杀人案,都具有典型的犯罪标记。

美国有些变态杀手,在杀死受害者后,还会取走遗体的一部分,如躯干、内脏甚至是生殖器官......”

我又感到恶心了,连环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好了好了,陈老师......那在这个案子中,针孔就是标记了?”

“毋庸置疑。”

打完电话的高刑警走过来,他听到了我们的谈话。

“但是照你所说,针孔若是个犯罪标记,那我们能获得什么线索呢?针这种东西,百货商店、五元超市、五金店,几乎哪里都能买到......这比找凶器的来源还要更难。”

而且发现的针都很普通,若要从这方面入手,就真的是大海捞“针”

了。

陈老师笑了笑,道:“我的意思当然不是靠针去找到凶手。”

高刑警问:“你说凶手,你觉得刚才那个人不像凶手么?”

“你说那个胡子男啊,他确实鬼鬼祟祟的,十分可疑,但我估计只是个流浪的小偷罢了,绝不会是凶手,我倒是希望他能目击到杀人现场,可以好好审问一番,说不定会有点收获。”

听陈老师这么笃定,高刑警显然不太满意,他说:“可是他拿着女孩的书包,这是事实吧。”

对于高刑警的质疑,陈老师不置一词,反而问道:“话说回来,女孩的父母联系上了么?还有尸体怎么发现的?”

高刑警对此没有办法,他这位朋友总是冷不丁地提问,但很少为自己解答问题,他对此毫无办法,只能逆来顺受。

“是这样的,今天是周末,早上7点前,女孩都会去家附近的公园玩耍,平常玩到9点多,也该回来吃早饭了,但她母亲看着时间,女儿还没回来,就出去找,发现女儿不在公园,就立马报了警。

派出所找了一个多小时,在这座废弃工厂发现了刚才我们看到的尸体。”

“确定是本人了么?”

“就是她。”

“真是太悲剧了。

但至少凶手的行凶时间就被限制了,一定是在7点到10点多。”

我说。

我的话并没有让陈老师和高刑警乐观多少,毕竟这段时间还是有点长。

“等到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再结合死亡时间,或许还能缩小时间范围。”

高刑警说。

陈老师:“那位毛法医又该忙了。”

“是啊,前一案尚未告破,又新添了一具尸体。”

“对了,请提醒毛法医,对这两具尸体都拍一下脑部X光,看看是否曾留下过手术痕迹。”

“嗯?什么意思?”

“哦,忘了和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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