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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笔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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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个。

“?老张从沙发上抄起巡仓用的强光手电筒,摁开了开关。

刺眼的led灯光下,废纸的一角出现了凹痕。

这些痕迹并不是那种简单的涂鸦式线条,有很明显的笔画特征,很像是谁写字洇下来的笔痕。

老张用食指和拇指握住一支hb铅笔,用侧锋在废纸上打着线稿。

横一道,斜一道,就这样反复地小角度交叉排线。

那样子颇像一个画家在给速写铺调子。

真是看不出啊,他那么粗苯的,爆着皮的手,居然能图出如此均匀的墨色。

如乌云拨月般,废纸上出现了十一个数字。

与之前狂草式的笔迹不同,它们排布紧凑,大小也近乎相同。

“13987289908。

。”

我轻轻念道。

旁边还有一个汉字。

想必原稿写的极为潦草,我眯着眼盯了半天,才敢模模糊糊地推断,那也许是个时字。

时,有这个姓氏么?我点开搜索,唉?好像还真有。

“这个姓叶的,是他的同伙。”

老张说道。

姓叶?同伙?老张眼神差我能理解,毕竟年纪大了。

可这回,他怎么连脑子也糊涂了?

“那分明是个时,时候的时!

百家姓里有这个字!”

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还有,你说这家伙是他同伙,有什么根据?我还说这是送餐小哥的电话呢。

钱泾渭也是人,算账算饿了,随手叫个大盘鸡不行吗?”

见风就是雨,你这样会造成冤假错案的!

我夹枪带棒地对着他就是一番攻击,直到把话说完才觉得有些过了头。

唉,老张肯定是生气了,他低着头,半天都没个反应。

这些指责未免太直接了些,他苦心造诣这么久,被个小辈开了大炮,面上肯定过不去。

谁知,老张根本不恼,甚至脸上绽开一丝笑容。

“谢昭,还记得互为印证法么?”

这个我再清楚不过。

司法实践中,共犯口供是定罪的重要依据。

甲说乙,乙说甲,而真相就隐藏在这罗生门里。

如果又有相关物证可以证明一二,那几乎就可以结案了。

虽然由于立场和心理因素影响,这些口供会存在一些偏差,但删繁就简,增增补补,最后总能得出个大差不差来。

可我们现在手上别说共犯了,一个嫌疑人都不曾见到。

你叫我找谁“印证”

去?迎着我不解的目光,老张脸上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物品的互为印证,比供词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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