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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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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书: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致澄沅季三弟

凡善将兵者,日日申诫将领,训练士卒。

遇有战阵小挫,则于其将领责之戒之。

甚者或杀之,或且泣且教,终日絮聒不休,正所以爱其部曲,保其本营之门面声名也。

不善将兵者,不资本营之将奔,而妒他军之胜己,不求部下之自强,而但恭惟上司,应酬朋辈,以要求名誉,则计更左矣。

余对两弟絮聒不休,亦犹对将领且责且戒,且泣且教也。

家书:同治六年七月初一日致沅弟季弟

余每见嫁女贪恋母家富贵而忘其翁姑者,其后必无好处。

余家谱女,当教之孝顺翁姑,敬事丈夫,慎无重母家而轻夫家,效浇俗小家之陋习也。

家书:同治二年八月初四日谕纪鸿

又闻四妹起最晏,往往其姑反服事他。

此反常之事,最足折福,天下未有不孝之妇而可得好处者……

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月。

十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尔信极以袁婿为虑,余亦不料其遽尔学坏至此。

余即日当作信教之,尔等在家却不宜过露痕迹。

人所以稍顾体面者,冀人之敬重也。

若人之傲惰鄙弃业已露出,则索性荡然无耻,拚弃不顾,甘与正人为仇,而以后不可救药矣。

我家内外大小于袁婿处礼貌均不可疏忽。

若久不悛改,将来或接至皖营延师教之亦可。

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

事虽至小,所关颇大。

家书: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袁秉帧在徐州粮台扯空银六百两,行事日益荒唐。

顷令巡捕传谕,以后不许渠见我之面,入我之公馆。

渠未婚而先娶妾,在金陵不住内署,不入拜年,既不认妻子,不认岳家矣,吾亦永远绝之可也。

家书:同治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谕纪泽纪鸿

李申夫之母尝有二语云,&ot;有钱有酒款远亲,火烧盗抢喊四邻&ot;,戒富贵之家不可敬远亲而慢近邻也。

我家初移富(忄予),不可轻慢近邻,酒饭宜松,礼貌宜恭。

建四爷如不在我家,或另请一人款待宾客亦可。

除不管闲事,不帮官司外,有可行方便之处,亦无吝也。

家书: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谕纪泽

然吾观儿女多少成否,丝毫皆有前走,绝非人力所可强求。

故君子之道,以知命为第一要务,不在命无以为君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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