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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013(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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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很有名的政治哲学论题。

而今的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就应该生活在一个受政治管理的国度,甚至无法接受甚至想象没有政府、社区、法院、警察局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无疑井然有序,因为我们要突破它就必须有受到惩罚的觉悟,然而我们在规则与法律的要求下被控制与束缚着地去履行义务与运用权力,对每一个渴求更多自由的灵魂来说,这样的状态似乎让人有些难以忍受。

那我们有其他的选择吗?

于是我们设想一种“自然状态”

因为哲学家们似乎并不愿意对这样的状态是否存在过明确表态,在这样的状态下我们没有国家的存在,也没有人掌握着支配别人的政治权力。

霍布斯对此联系了英国内战后产生的无政府状态,并以对人性的研究为基础,开始对“自然状态”

的设想。

他认为自然状态是可怕的,无政府的情况下人们将会在贪婪本性的驱使下将群体卷入剧烈冲突中。

人人生而平等是他讨论的基础,他因此认为每个人都有杀死每个人的能力,且这个时候生产力低下物资稀缺,也便有了冲突的原因。

为了权势和未来的权势,无国家状态下的人们便因此互相争斗至死方休。

总结起来,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

是一种充满了死亡和竞争的战争状态,而这种对死亡的恐惧天然地就有让人们自发地组织起国家的倾向。

当然,他并不是说这样的状态里时时刻刻都是战斗状态,而是强调由于每个人的欲望会让社会时刻处于一种防备警惕的状态,好像疑邻窃斧,而这无疑是不可取的。

然而他与韩非一样,否认了道德的作用。

《利维坦》中说:“在这场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中……是与非、公正与不公正的观念都不存在。”

霍布斯认为在这样的状态下,因为没有公共权利来阻止你,那么甚至杀死别人以让自己获利也是获准的,只要你认为这个获利足够压倒你心中可能的天生的道德意识。

于是霍布斯认定,这里的人们在管制的缺失与欲望的催使下会无恶不作,损人利己。

人们无法保护自己的私产,所以没有人愿意劳作,生产力低下,物质贫乏,以致掠夺与暴力更为猖狂。

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总是惴惴不安,思想和艺术毫无生长的土壤,人们短暂的生命没有任何价值。

不过关于道德的预设是很值得商榷的:如何证明不会有足够多的有道德感的人去阻止这样的争斗呢?倘若人类真的有强烈的利他倾向呢?

所以从洛克开始,引入了“自然法则”

的概念。

但这又是另一个层面的讨论了。

老子的“小国寡民”

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

设想是存在差别的,但在这个维度上有很多可借鉴之处。

问题既然客观存在,就不能避讳它。

她看到韩非眸光沉沉,尽是思索之色,知晓他在思考。

这时候不能打扰他,她翻开蒙学简,又一字一句开始临摹。

纤手艰涩滑动,在纸上生出一个个陌生的字符,然而一笔一划间,又流淌着她熟悉的感觉。

真的,还挺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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