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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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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留学时曾提出:“西方婚姻之爱情是自造的(self-ade),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ade)。”

中国人订婚之后,双方对对方都能产生“特殊之柔情”

,虑其所虑,喜其所喜。

到结婚时,“夫妻皆知其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

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分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为真实之爱情。”

这里恐怕半是自解,半是希望。

胡适起初也很想发展他与冬秀那“名分制造的爱情”

,多次提出与冬秀通信,而竟然终不可得。

一方面因为冬秀识字不多,写信困难,但主要还是因为以传统礼俗论之,这样的通信实是“越礼”

,故江冬秀不得不“避嫌”

[27]

同样,胡适在结婚前一直想见冬秀一面而不可得。

他在归国前的诗中自叹:“从来没见他,梦也如何做?”

晚年仍在说:“我和我的太太订婚之后,我们从未见过面。

到我民国六年回国,我走了一天的路去看她,还是看不到。”

可见他终生不能忘记那次专程去看人而不达目的之事。

这当然仍怪不得冬秀。

唐德刚先生是极少看过江冬秀日记的人中的一个。

她在日记中记述了胡适初回国时到江家要想看她,她颇“不好意思”

,想见又不敢见,不得不躲在床上装病,自己又暗暗落泪。

实际上,她也不可能“敢”

,因为家里的人仍不准她“越礼”

[28]

而胡适于婚姻重“名分”

和“实际需要”

的倾向在前面那段话中也表现得很明白。

胡适后来虽然提倡易卜生主义,但自己要“作圣”

,便不能走极端。

以他幼年的家境,孤儿寡母在大家庭中看脸色度日,后来能留学美国念博士,来之不易,他自己是十分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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