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要整顿吏治了吗求保底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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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朱大皇帝的决定,谨身殿内自然人人愕然。
原本只是讨论四川士子闹事,怎么话锋一转又涉及到官员、士绅欠税的问题上了?这是要整顿吏治的前奏吗?
朱济世目光沉沉地扫视众人:“怎么?诸卿家里面的田地应纳之赋都‘注缓’了吗?”
所谓‘注缓’就是注明缓缴减收的意思,是自古有之的惯例,本意是为了照顾田产微薄的小民或是遭遇灾荒的农户,可以缓缴少缴田赋。
基本上缓上几年就成了“积欠”
,遇上皇家有什么喜事要做些“德政”
的时候,就概免了。
不过在雍正皇帝实行官绅一体纳粮的改革之后,这“注缓”
减收几乎就成了士绅大户的特权。
显官豪绅等大户,虽拥有千万亩田产,但却可以以“注缓”
减收之名规避田赋,其缺额又被转嫁到只拥有微薄田地的自耕农身上。
以至于地方吏员在征收田赋的问题上形成了“短价”
与“长价”
之陋规。
大户减价交纳,谓之“短价”
,小户则加倍称之价征收,以补大户之亏欠,谓之“长价”
。
然而不少势力雄厚的豪门大户尤不甘心,又以“注缓”
名义赖掉了已经打了折的田赋。
所谓官绅一体纳粮早就成了传说中的东西。
而大明复兴之后,许多制度都是承袭前清,所以不少清朝的陋规也原封不动出现在新明朝了——这就是不杀个人头滚滚的害处了,旧制度被大部分保留了下来,大明只能通过改革旧制度的办法建立起新制度了。
不过要改革旧制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因为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还存在!
虽然朱济世用“秀才为官”
的办法,用有功名的儒生取代了原先的吏员。
但是为了方便行政,采取了本地人当本地官的政策——现在各省官员数量比之过去清朝的时候增加十几倍,实行异地为官已经不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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