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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第二张作品消失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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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忘语大大的成名之了!

没错,陈默要写的就是这部凡人流小说的开山鼻祖之,为什么不是《斗破苍穹》和《斗罗大陆》呢?

原因很简单,唐家三少和天蚕土豆的书,面向的读者群年龄段都比较低,而且文笔比较小白。

相比之下,忘语的《凡人修仙传》文笔更加成熟稳重,人物更加饱满,而且主角韩老魔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

“文学品消失符,使用!”

随着陈默意识一动,系统背包内的那张符燃烧成了灰烬。

而这个世界上所有人关于《凡人修仙传》的记忆全部被抹掉了!

在企鹅文学网申请了一个者号,id陈默想了下,就随意起了个比较有内涵的英文名“hush”

这名字其实是蝙蝠侠漫画里一本单行本的书名,可以翻译为“缄默”

虽然没看过这本漫画,但是陈默特别喜欢“hush(缄默)”

这个id。

由于身体被系统强化过,陈默的码字能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他的手好像飞一般,扫过的键盘甚至没有一点儿声音。

如果被人看到他码字的样子,肯定会吓得不轻。

太快了,几乎到了肉眼看不清的地步。

刚刚码了一个小时,陈默看了下左下角的计数已经达到了恐怖的5万字。

一个小时5万字,哪怕是以码字速度著称的唐家三少和血红也办不到啊!

唐家三少的最高码字记录是一小时8000字,而血红的最高码字记录是一天5万字。

一个是速度惊人,一个是数量惊人。

陈默可以用“完爆”

二字,把这两位大神比了下去。

码完这五万字,陈默先上传了三章,然后就跑到宾馆外的数码店去了。

为什么去那里呢?

码字速度那么快,笔记本上的键盘根本承受不住,陈默暂时手头没闲钱买好的键盘了,而自己这台笔记本的键盘打字贼慢。

最好的办法,就是去买个外接键盘了。

双飞燕键鼠套装曾经风靡于华夏的小网吧。

流行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其多么好用,打游戏多么顺手,而是因为它和诺基亚一样,属于“硬货”

那时候好些个流氓小痞子去网吧打游戏,动不动就摔键盘,砸鼠标,让网吧老板花了不少钱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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