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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双鸭山市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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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山区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东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31°16至131°42、北纬46°21至46°37之间,东临友谊县、宝清县,西与四方台区接壤,西南与岭东区隔山而居,北与集贤县毗邻,总面积750平方公里。

宝山区下辖1个镇和7个街道,1个镇为七星镇。

七星镇总面积157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28人,有6个行政村。

七星镇是宝山区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这里土地肥沃,适合种植多种农作物。

同时,七星镇也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曾经为宝山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宝山区的历史沿革源远流长。

据考古学家在1985年对双鸭山发电厂龙头山庄所处山峦的挖掘考证,发现了公元200年前的汉魏文化遗址,系满族人祖先——挹娄人的发祥地之一。

商、周时期,如今的双鸭山地区为肃慎之地,肃慎人到汉代时称为挹娄,到南北朝时又改称勿吉,隋代时,生活在黑龙江流域东部的勿吉人称谓又有所变化。

唐代时,宝山区归渤海国怀远府辖治;辽代时归女真五国部的越里吉国;金代时归上京路下辖的胡里改路;元代时初期归辽阳行省开元路管辖,中期改归合兰府水达达路管辖;明代归属于奴儿干都司弗提卫;清代时先后归盛京昂邦章京、宁古塔昂邦章京、宁古塔将军、宁古塔副都统、三姓副都统、临江州、富锦县所管辖。

中华民国时期,双鸭山市一带归吉林省依兰道富锦县五区辖治。

1945年“八·一五”

光复后,双鸭山一带归属集贤县管辖。

1954年7月,宝山区一带划入双鸭山矿区管辖范围。

1958年双鸭山矿务局建立宝山煤矿,1959年4月改称宝山经济区,实行“政企合一”

管理体制。

1961年10月,政企分开,改称宝山分社,1966年8月归入宝山矿,1968年11月改称宝山区。

1980年4月15日,省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宝山区。

宝山区有着丰富的文化脉络。

这里是挹娄人的发祥地之一,挹娄文化是宝山区文化的重要源头。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宝山区又融合了多个民族的文化元素,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

例如,在民俗方面,宝山区保留了一些具有东北特色的民俗活动,如春节期间的扭秧歌、贴春联等。

宝山区虽然没有着名的古刹、寺庙、道观,但有着一些历史遗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汉魏文化遗址。

该遗址的发现,为研究东北地区古代民族的起源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此外,宝山区还有一些与煤炭工业相关的遗址,如七星煤矿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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