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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4 章 莫名官司(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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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经照壁后,韩军头并未将忠尧三人引至大堂,而是直接带到了司理院西廊静候。

今日亦是受状之日,西廊此时已经排了不少人,忠尧粗略一数,大约有十数人,还有法吏维持秩序,整整而入,及至庭下,且令小立,以序拨三四人,相续执状亲付排状之吏,吏略加检视,令过东廊,听唤姓名,当厅而出。

须臾,有法吏行至,来引诉、讼二竞人,立于庭下。

所谓诉,告也;所谓讼,争、争辩是非曲直也。

若从字面看,“诉”

字拆开来是“言”

与“斥”

,意指提出或发出排斥对方的言论,即控诉、告发之意。

“讼”

字拆开来是“言”

与“公”

,意指彼此间各执一理而相持不下,以求得到公平、公正的裁断。

忠尧三人至司理院,见左右楹柱上制有表明官德、官风、官声、官政等为官之道的官联一副,上联曰:能辨秋毫,天理昭昭悬明镜;上联曰:不容邪恶,威风凛凛有法绳。

入堂稍立,法吏置案牍于几,敛手以退,远立于旁。

堂中北侧是审案主位,主位后上方悬挂一“明镜高悬”

金字大匾,审案后则是“麒麟图”

屏风,似乎在时刻提醒为官者要以“仁”

为本。

审案上陈列令箭、砚台、签筒、令印及雕刻着张牙舞爪卧龙的惊堂木等物,红黑两个砚台墨已研好,笔架上悬朱笔、墨笔,签筒内置红黑头签,签筒上书“渝州府正堂签筒”

,其中黑头签是捕签,下令缉捕人犯专用;而红头签则是刑签。

审案两侧则竖立着“司理院”

告牌和立扇。

左边堂下坐有一经办案牍的押司,左右衙皂八人、弓手二人。

堂中除置有堂鼓之外,两侧还陈列布置有“肃静”

、“回避”

立牌和仪仗兵器、男女各种刑具和板杖。

押司见诉、讼两造已至,迅速步入暖阁,向司理参军禀报。

负责推勘的司理参军姓郑,名郑垅,人称“郑司理”

郑司理点头同意:“既然诉、讼两造已至,那就升堂问审吧!”

押司得令复出,冲刑房长吏点头示意升堂实际开堂审讯中是不喊“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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