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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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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想写一个好的故事,你就得考虑读者。

考虑他们的理解能力,他们的性格爱好,他们的喜怒哀乐。

你得知道读者会被什么东西调动情绪,会因为什么内容产生共鸣。

一个好故事需要找到人性的共同点。

那是一项庞大、复杂、精密的工作,然而又完全能用微小、简单、模糊的东西表达。

所谓文字的魅力就在这里了。

在伊芙琳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那时候,她其实还不太清楚自己是在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她的想法太多,实在拿不定主意。

她想了可能有几百个开头,给每个开头写上几百上千字,思路枯竭就搁笔,然后重新起头。

她写下了想到的所有开头,挑了半天,挑不出最喜欢的;于是她转而省略了过程,思考起结局。

她没有真的“思考”

故事的结尾自然而然地从她的脑海中流泻出来,因为,你看,故事的结局意味着故事的结束,而结束是什么呢?是死亡。

就这么定了。

伊芙琳对自己的理论十分满意。

而且她越是写就越觉得顺手,越写越感到这一套理论完美无缺。

当角色义无反顾地追寻着死亡的时候,她什么都不需要解释。

为什么ta要犯这种错?为什么ta执意不听劝告?为什么ta不逃跑?为什么ta选择直面危险?为什么ta拒绝撒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为什么都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ta在朝自己的结局大步奔跑。

伊芙琳写的第一故事是关于一个坏掉的玩偶。

它其实没有坏掉。

它只是旧了,丑了,被随意地遗弃在商场的角落。

夜幕降临,整个商场都活了过来,玩偶拖着自己裸露出棉花的残肢,艰难地跋涉过整个商场。

它穿过了凶恶的宠物区,被猫狗争夺撕咬,皮套被钩扯出无数线头;它爬上巍峨的滑梯群山,在猛然下坠时将耳朵和一条手臂丢失在气球海里;它挣扎着翻越积木丘陵,棉花内芯因此而结团,变得坑坑洼洼;他缓慢地前行,最终撞在了关闭的玻璃门上。

门内微弱的光照亮了玩偶,它的面部光秃秃的:在眼睛的位置上,只有两个圆圆的凹陷,上面还残留着线头。

这只从一开始就瞎掉的玩偶停在了一家玩偶医院的门口。

那也是伊芙琳的出道作。

很受欢迎,一出版就红得发紫。

所有读过故事的孩子,甚至读过故事的成年人,都想要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丑玩偶。

他们也真的买到了。

后来这个故事被解读出很多种含义。

人们说它生性骄傲,人们说它是个英雄,人们说它其实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被修补好了,但还是决定踏上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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