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仿生人弟弟 > 十四岁的一天 朝露

十四岁的一天 朝露(第7页)

目录

虽然我什么也不会,但我也不至于听不懂命令。

我顶撞她一次,她就能拉着舅舅聊天半小时。

我少交一次作业,他们周末就出去约会一次,说要吃个饭聊聊我的学习问题。

他们聊了个屁,我从两张桌子外都能看到舅舅在给她看手相。

“再抽一个男生吧,”

我慢吞吞走到讲台上的时候,听到她还在点名,“席眷,你去写。”

我转过头,看到席眷跟着站起来。

不巧正好与他对视,他立刻偏过头,但我视力太好,发现他泛红的耳尖。

他拿起粉笔的时候,校服外套的大袖子掉到手肘上,露出一截手腕。

原来写粉笔字还能这么好看的。

“别看其他同学写的,自己写!”

孙老师在后面提醒。

我迷茫地看着眼前的黑板。

“与某人一起做某事,”

孙老师还在讲,“比如说什么?比如与某人一起交朋友,一起打乒乓球,对,说得好,一起去公园散步……”

我写了一个“sb”

就想下台,但这样的话班里同学肯定要笑,孙老师又要头疼课堂纪律了。

于是我写了一个“we”

,又写了一个“a”

,中间留满了白色的小点点。

我真的不会写。

只是当我转身下台之后,孙老师竟然叫住了准备下台的席眷。

“席眷这个句子写得很好,是什么?在周末,和某人一起去公园散步。

非常好,等一下,你先别下去,”

她竟然使唤他,“去拿红的粉笔,席眷来帮忙改一下司一可的这个句子。

她的句子成分残缺得很厉害啊,某些同学不要笑,你们水平没比她高多少哈。”

于是席眷把我的句子改掉了。

他没有动我写的任何一个字母,只给“w”

加了两条红色的延长线。

“现在这个句子是什么?在周三的晚上,和某人一起看电影。

非常好啊,看电影,平时在作文里也可以用到。

来,这个句子可以抄在书本空白的地方。”

从来不做笔记的我,鬼使神差地把这个句子记在英语书的封面。

它干净得全书只有这一个句子,一个笔记。

“你不知道?”

回教室的路上,晓婷惊讶地转头看我,“席眷一直是班上的英语第一名呀。”

当然是因为我从来不关注孙老师的英语课,也不关注单科好的学生啦。

“他这么厉害?”

我问,偏头看向篮球场。

“嗯,他英语很好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