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2页)
根据资料显示,当年负责此案的干警们,只是在富民小区外的路口上捕捉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
那个人影在案发时间段通过该路口,并且行色匆匆。
可是,由于10年前的影像技术不太完备,再加上当天雷雨交加,人影已经相当模糊,除了粗略的轮廓外,无法提取更加有用的信息。
而且,路口和被害人的家有着一定距离,也无法确定下来,此人就是残杀案的嫌疑人!
再看其他资料,死者被害的现场极其惨烈。
死者被砍四十多刀,屋中到处都是醒目的血迹,墙上还用鲜血写着一些“欠债还钱,血债血偿”
等字样,那些血正是来自于死者本身。
也就是说,凶手杀死于志根之后,竟然用于志根的血,写下了那些血书文字!
啧啧……
看到这里,赵玉不免连连摇头。
正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凶手如果是想要讨债的话,那么根本犯不上这么残忍地杀死死者。
而如果是寻仇的话,那么写下血书,也应该写一些跟复仇有关的文字才对,写欠债还钱就更加不符了。
那些墙上血书,很明显有着画蛇添足之嫌。
不是讨债,也不是寻仇!
那么……
还能是什么呢?
第0088章另有隐情?
根据资料记录,当年的案发经过是这个样子的:
凶手当晚进入于志根的家,将于志根残忍杀害,尸体倒在了沙发上。
杀人之后,凶手撕下一块沙发布,然后用死者的血在墙上书写了血书,还把血甩得到处都是,造成了一种异常血腥的场面,这才关闭房门从容离开,消失在了雨夜之中。
当时,邻居们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一来凶手杀人之时可能关上了房门;二来外面风雨大作;三来于志根很可能被人一刀致命,并没有来得及发出惨叫。
凶手杀人手段残忍,场面血腥,可整个作案过程却异常谨慎,现场没有留下有效的指纹与鞋印,他显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并非临时起意。
再加上于志根负债累累,家徒四壁,所以因劫财杀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不是讨债,不是寻仇,更不是劫财,那么……还能是什么?
报告指出,于志根家的门锁没有被撬痕迹。
警方怀疑,要么是死者自己打开的房门;要么就是凶手有他家的钥匙!
如果属于前者,那么说明死者跟这个凶手乃是认识的,此为熟人作案!
为此,警方曾调查过许多跟死者有关人员的笔迹,与墙上的血书字体比对过,但是因为血书字迹潦草,比对的效果差强人意。
而如果属于后者的话,那么案件明显变得复杂。
凶手为什么会有他家的钥匙?是凶手早有预谋地偷窃到的,还是有人故意配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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