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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想要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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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肢齐全。

(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五官端正。

(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

(如爱滋病、性病,多种皮肤病等。

5、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

(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

(指遭警方通缉者。

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精神健全。

(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心理健全、正常。

(双性人不可出家。

10、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

道观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玄门日诵早晚功课》、学习《道教仪范》、学习道教基础知识),可以拜一个道长,择日在祖师前举行冠巾仪式,即蓄起须发,以道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名,改道名,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道名与道号。

“这不是说残疾人不能当道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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